合伙企業事務執行的權利義務有哪些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合伙企業事務執行的權利義務有哪些呢?
合伙企業事務執行的權利義務:
1.由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2.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3.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實行合伙人一入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決定。
4.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5.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稅務師考試相關知識點的解讀和難度解析可以關注高度教育稅務師考試輔導欄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