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稅稅稅收優惠的具體規定有哪些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耕地占用稅稅收優惠的具體規定有哪些呢?
耕地占用稅稅稅收優惠的具體規定有:
一、免征耕地占用稅
1.軍事設施占用耕地。
2.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占用耕地。
3.農村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殘疾軍人,以及符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農村居民,在規定用地標準以內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
二、減征耕地占用稅
1.鐵路線路、公路線路、飛機場跑道、停機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減按每平方米2元的稅額征收耕地占用稅。
2.農村居民在規定用地標準以內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減半征收耕地占用稅;其中農村居民經批準搬遷,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過原宅基地面積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稅。
3.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耕地占用稅的其他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4.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耕地占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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