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稅專用發票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增值稅專用發票本身沒有有效期,可以長期有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
《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1.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2.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3.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