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填報2015年度注冊稅務師行業報表的通知
 
中稅協發[2016]0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為做好2015年度報表填報工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注冊稅務師行業年度報表有關問題的通知》(稅總函[2013]607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注冊稅務師行業年度報表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稅總函[2014]52號)精神,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填報對象
 1.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中稅協)團體會員(2015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正常經營);
 2.地方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地方稅協)。
 二、填報方式
 根據中稅協信息化建設總體安排,本次行業報表的填報將啟用新版行業報表系統。請團體會員和地方稅協登錄“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網址:www.ecctaa.com),在行業報表模塊進行填報(具體操作方法詳見系統登錄首頁)。
 三、填報時間
 新版行業報表系統于2016年1月20日上線開放。團體會員填報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28日,地方稅協完成審核、填報及提交工作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31日
 四、系統操作咨詢
 咨詢電話:4000102233 咨詢QQ:4000102233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行業報表的填報雖啟用新版行業報表系統,但報表樣式和填報要求不變,請各地方稅協認真組織,做好填報的培訓、指導和咨詢工作,確保報表填報的準確性。特別是要注意表六中“調增應納所得稅額”和“調減應納所得稅額”填報的準確性,重點核對填報金額較大的數據。
 (二)對于總(母)分(子)公司稅務師事務所填報及經營收入匯總問題
 1.總(母)分(子)公司的稅務師事務所按“屬地管理”原則,在報表應用系統內向其所在地的地方稅協獨立報送各自報表,總機構不得匯總報送分支機構的經營收入、人員情況等信息;
 2.經營收入匯總:采取總(母)分(子)結構的稅務師事務所,須在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行業管理-集團化模塊中維護總部及分支機構信息。總機構在報送報表的同時須對自身及分支機構信息進行匯總,并通過所在地方稅協報送中稅協。中稅協將在報表統計時,對符合條件的稅務師事務所全部分支機構經營收入進行匯總。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填寫分支機構名單,其分支機構的經營收入不予匯總。
 (三)請各地方稅協對報表系統中本地區事務所數量及信息進行核對,如有不符,可聯系中稅協信息工作部統一處理。
 (四)請地方稅協提交本地區報表分析報告,并于4月10日將電子版發送至中稅協會員管理部(郵箱:hyb@cctaa.cn) 。
 (五)地方稅協要加強與當地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協調,確保報中稅協數據與報國家稅務總局的數據一致。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