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稅務師《稅一》基礎考點: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確定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1.必須具備的條件:(1)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2)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
2.注意:
①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②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③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如果出現以上情形,無論納稅人在財務上如何處理,都不得作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而應按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