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寧財(會)發[2014]11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規則》(寧財(會)發〔2014〕53號)有關管理規定,現將2015年下半年全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寧夏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基本知識和技能。
 
  (四)有以下情形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以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考試科目
 
  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三、試題題型
 
  2015年下半年寧夏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以財政部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財辦會〔2014〕13號)作為考試范圍,并統一使用財政部根據新版考試大綱組織建設的新版無紙化考試題庫。
 
  各考試科目題型如下: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會計基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初級會計電算化: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操作題。
 
  四、考試時長及成績查詢
 
  考試試卷由財政部下發的題庫組卷系統隨機生成,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應一次性填報三門考試科目,每個考試科目一個小時,中間不休息,連續完成三個科目考試。各考試科目分值100分,60分為及格。
 
  各科目考試答題完成后,會即時顯示各科目成績。當期考試全部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由自治區財政廳在報名網站上公布考試成績,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網站進行成績查詢。
 
  五、報名方法
 
  (一)全區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自行登錄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網站(http://www.nxcz.gov.cn),選擇主頁中的“會計管理”欄目進入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及考試成績查詢進行報名,準確填寫個人基本信息。
 
  (二)將尺寸為114毫米x156毫米、大小不超過15KB的1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紅底),上傳至報名表格照片處進行保存。保存成功方可正常提交報名信息,辦證時的照片必須與報名網站提交的照片一致,否則不予辦理。
 
  六、報名時間、確認時間和確認地點
 
  (一)報名時間:9月1日至10月8日零時。10月8日零時以后,考生不能再注冊和登錄報名網站提交信息。
 
  (二)現場審核確認時間:10月8日至10月20日(節假日正常休息)。
 
  (三)現場確認地點:各市、縣(區)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
 
  (四)現場審核時考生須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
 
  七、打印準考證及考試時間
 
  銀川市:打印準考證時間為11月9日至11月13日,開始考試時間為11月14日。
 
  石嘴山市、吳忠市:打印準考證時間為11月16日至11月20日,開始考試時間為11月21日。
 
  固原市、中衛市:打印準考證時間為11月23日至11月27日,開始考試時間為11月28日。
 
  八、考試費用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關于核定會計從業資格網絡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寧價費發〔2010〕6號)文件規定執行,每人每科收取考試費60元。
 
  九、考試用書
 
  本次考試采用根據財政部2014年印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財辦會〔2014〕13號)編寫的考試輔導教材。
 
  十、合格通知單及證書的領取
 
  凡參加考試的考生,本次三個科目考試合格,方可獲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如有一科考試成績不合格,其它科目成績作廢,不再作為下期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在考試結果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到當地財政部門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中央及區屬企業、單位按屬地管理),逾期不辦理者,視同放棄。
 
  申請辦理證書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成績合格通知單(報名網站自行打印)。
 
  (二)二代身份證原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證件彩色照片(紅底)1張。
 
  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