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執照(Banking license)由銀行監管監督機構簽發,允許家銀行在同意接受監管監督機構監督的情況下從事銀行業務。
銀行開戶許可證是由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一種開設基本帳戶的憑證。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可憑此證,辦理其它金融往來業務。
存款帳戶分為基本存款帳戶、一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和專用存款帳戶。
賬戶分類
銀行存款帳戶分為基本存款帳戶、一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和專用存款帳戶。
基本存款帳戶是存款人辦理日常轉帳結算和現金收付的帳戶。存款人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基本存款帳戶辦理。
臨時存款帳戶有效期限由當地人民銀行參照臨時營業執照的有效時間或有權部門批準設立外來臨時機構時間核定。
借款轉存帳戶有效期限根據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核定。專用存款帳戶有效期限由當地人民銀行根據規定用途資金需要核定。
辦理條件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
1、企業法人;
2、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
3、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
4、實行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獨立核算);
5、社會團體;
6、外地常設機構、個體經營戶、私營企業;
7、法律服務所;
8、國家法律允許的宗教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