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應對是指在確定了決策的主體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風險,并分析出風險概率及其風險影響程度的基礎上,根據風險性質和決策主體對風險的承受能力而制定的回避、承受、降低或者分擔風險等相應防范計劃。制定風險應對策略主要考慮四個方面的因素:可規避性、可轉移性、可緩解性、可接受性。
一、風險承受
風險承受是指企業對所面臨的風險采取接受的態度,從而承擔風險帶來的后果。企業因風險管理能力不足未能辨認出的風險只能承受,對于辨認出的風險,也可能由于以下原因采取風險承受策略:
1、缺乏能力進行主動管理,對這部分風險只能承受;
2、沒有其他備選方案;
3、從成本效益考慮,風險承受是最適宜的方案。
二、風險規避
風險規避是指企業主動回避、停止或退出某一風險的商業活動或商業環境,避免成為風險的承受者。
例如:
1、拒絕與信用等級低的交易對手交易;
2、設置網址訪問限制,禁止員工下載不安全的軟件;
3、禁止在金融市場做投機業務;
4、出售從事某一業務的子公司;
5、退出某一虧損且沒有發展前途的產品線;
6、停止與一個發生戰爭的國家開展業務。
三、風險分擔
風險分擔是指企業為避免承擔風險損失,有意識地將可能產生損失的活動或與損失有關的財務后果轉移給其他方的一種風險應對策略,包括風險轉移和風險對沖。
1、風險轉移。是指企業通過合同將風險轉移到第三方,企業對轉移后的風險不再擁有所有權,轉移風險不會降低其可能的嚴重程度,只是從一方移除后轉移到另一方。
例如:保險、風險證券化、合同約定風險轉移。
2、風險對沖。是指采取各種手段,引入多個風險因素或承擔多個風險,使得這些風險能夠互相對沖,也就是使這些風險的影響相互抵消。
資產組合的使用、多種外幣結算的使用、多種經營戰略、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外匯遠期)等都屬于風險對沖的手段。
金融衍生品的形式主要有:遠期合約、互換交易、期貨、期權、套期保值。
(1)遠期合約
遠期合約主要指合約雙方同意在未來日期按照固定價格交換金融資產的合約,承諾以當前約定的條件在未來進行交易的合約,會指明買賣的商品或金融工具種類、價格及交割結算的日期。遠期合約主要有遠期利率協議、遠期外匯合約、遠期股票合約,遠期合約是現金交易,買方和賣方達成協議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日期交割一定質量和數量的商品,價格可以預先確定或在交割時確定。
(2)互換交易
互換交易主要指對相同貨幣的債務和不同貨幣的債務通過金融中介進行互換的一種行為。互換的種類包括:
a.利率互換:是指雙方同意在未來的一定期限內根據同種貨幣的同樣的名義本金交換現金流量,其中一方的現金流量根據浮動利率計算,而另一方的現金流量根據固定利率計算。
b.貨幣互換:是指將一種貨幣的本金和固定利息與另一種貨幣的等價本金和固定利息進行交換。
c.其他互換:股權互換、信用互換、互換期權等。
(3)期貨
期貨是指約定在將來某個日期按約定的條件(包括價格、交割地點、交割方式)買入或賣出一定標準數量的某種資產。期貨的主要類型有:
a.商品期貨:標的為實物商品的期貨。
b.外匯期貨:標的物為外匯(如美元、歐元、英鎊、日元等)的期貨。
c.利率期貨:標的資產價格依賴于利率水平的期貨合約,如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商業匯票和歐洲美元期貨。
d.股票指數期貨:標的物是股價指數。
(4)期權
期權是指在規定的時間內,以規定的價格購買或者賣出某種規定的資產的權利。期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可以使期權的買方將風險鎖定在一定范圍內,在期權交易時,購買期權合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合約的一方稱作賣方。
按照交易主體劃分,期權可分為買方期權和賣方期權兩類:買方期權是指賦予期權持有人在期權有效期內按履約價格買進(但不負有必須買進的義務)規定的資產的權利;賣方期權是指期權持有人在期權有效期內按履約價格賣出(但不負有必須賣出的責任)規定的資產的權利。
(5)套期保值
套期保值是指為沖抵風險而買賣相應的衍生產品的行為,是企業為應對外匯風險、利率風險、商品價格風險、股票價格風險、信用風險等,指定一項或一項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價值、現金流量變動,預期抵銷被套期項目全部或部分的公允價值、現金流量變動。
四、風險降低
風險降低是指企業在權衡成本效益之后,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降低風險或者減輕損失,將風險控制在風險承受度之內的策略。具體包括風險轉換、風險補償和風險控制。
1、風險轉換。它是指企業通過戰略調整等手段將企業面臨的風險轉換成另一種風險,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總體風險。其簡單形式就是在減少某一風險的同時,增加另一風險,企業可以通過風險轉換在兩個或多個風險之間進行調整,以達到最佳效果。
2、風險補償。它是指企業對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采取適當的措施進行補償,以期降低風險。風險補償體現在企業主動承擔風險,并采取措施以補償可能的損失。
3、風險控制。它是指控制風險事件發生的動因、環境、條件等,來達到減輕風險事件發生時的損失或降低風險事件發生概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