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團已安排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工作,需要的各位考生請留意消息,避免錯過時間。具體通知內容如下:
2025年兵團職稱評審工作開始啦
為貫徹落實兵團黨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持續深化兵團職稱制度改革,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進一步推進兵團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一)2025年6月30日前,各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根據各系列國家深化職稱改革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和行業實際,進一步調整優化評審條件、量化賦分標準以及兵團職稱評審目錄中的申報系列、專業、專業范圍。
(二)2025年7月15日前,各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在兵團職稱系統上發布職稱申報通知,并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后正式發布。具體申報、評審時間由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自主確定。
(三)2025年11月30日前,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完成職稱評審、公示、發布任職資格文件等工作,不得跨年評審。
二、人員范圍
申報人應當為本單位在職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應為本人所從事的專業。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同時防止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前突擊評定職稱。
三、申報渠道
全兵團職稱申報工作均使用“兵團專業技術人員服務網”(網址:http://rsrc.xjbthrss.cn:19001)。申報人員、用人單位均須使用系統,實行職稱申報、審核推薦等流程工作。
四、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申報人及用人單位
1.申報人任現專業技術職務時間,截止申報到2025年12月31日,從事專業工作的年限要符合評審條件的要求。
2.申報人應準確填寫系列、專業、專業范圍、申報類型等申報信息,原則上一個評審年度只能參加一次職稱評審,上述申報信息一經提交將無法修改,申報人應認真對照各系列(專業)發布的評審通知、評審條件和兵團專業技術人員公共服務平臺(網址:xjbt.yxlearning.com)公布的《兵團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專業目錄》進行申報。
3.申報兵團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均須參加職稱答辯,答辯題目要緊密結合申報材料命制;答辯不通過或未參加答辯的人員,申報人不再進入審閱材料環節。
4.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時,應滿足2021年以來各年度線上繼續教育學習所要求的學時數以及一個評審周期內參加一次線下繼續教育面授的要求。自2025年起,申報人的繼續教育學習信息和學習證書由職稱系統后臺自動獲取,不再需要個人上傳提供。
5.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應當把好首要的職稱“審核關”,成立考核推薦組,研究確定擬推薦人選,填寫《兵團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公示表》(由用人單位使用單位職稱賬號進行下載)并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逐級上報推薦。
6.申報類型為“破格直評”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的職稱證書僅在兵團范圍內有效;申報類型為“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的職稱證書僅在兵團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崗位上有效;援疆專業技術人才在援疆期間按照援疆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有關要求,選擇“援疆人才”申報類型參加職稱評審。取消考核認定、特殊人才認定等以單一的學歷、資歷、獎項認定職稱的辦法,進一步突出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
(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1.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
2.事業單位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時,職稱系統中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學歷、崗位信息、年度考核結果等均從兵團人才人事信息系統抓取獲得,不再需要個人填寫,只需上傳相關印證材料)。同時,個人必須上傳兵團人才人事信息系統打印的帶有二維碼、蓋章的《兵團事業單位工作編內人員登記表》以及任現職的《崗位說明書》。
3.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跨系列(專業)申報職稱的,須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以上,符合所申報系列(專業)職稱評審條件,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按照現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進行“同級轉評”,即重新申報同層次相應職稱。同級轉評后,次年可申報高一級職稱,申報中其任職年限、業績成果可累計計算,但申報高一級職稱應重點評價其同級轉評后取得的業績。
4.師市及以上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申報高級職稱須有累計1年以上基層服務經歷,專家服務、“訪惠聚”、基層文藝演出等均可視為基層服務經歷,兵團行業主管部門有基層服務規定的,從其規定。
5.南疆師團和北疆團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評聘職稱傾斜政策,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統一實施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政策,在不突破設置的“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內申報職稱。
(三)企業專業技術人員
1.兵團各類企業專業技術人才一般在勞動關系所在地自愿申報職稱,不受戶籍、檔案、所有制等因素制約,由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企業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
2.勞務派遣人員以及其他非正式用工人員可由勞務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機構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
3.建立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兜底服務機制,支持和鼓勵在專業技術人才密集的創業孵化基地、自貿區、經開區等設立職稱申報受理服務點,或通過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工商聯、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受理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
4.任現職以來取得突出業績的各類企業專業技術人才,業績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后,可不受學歷、資歷等限制,直接申報相應系列(專業)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