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分享中級經濟師金融專業中投資銀行業務與經營的知識點,了解股票發行監管制度、憑證式國債和股票私募發行等內容。
中級經濟師金融知識點_股票發行監管制度

  第五章:投資銀行業務與經營

  第二節——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

  8、股票發行監管制度:審批制、注冊制、核準制。
  我國IPO監管制度第一階段,行政審批制階段(1993~2000年)0“額度管理”階段(1993~1995年)2“指標管理”階段(19962000年)第二階段,核準制階段(2001年~現在)0“通道制”階段(2001年3月2004年4月)2“保制”階段(2004年4月~現在)我國2001年至今是核準制,其中2001-2005是通道制,2006后是保薦制。
  9、憑證式國債采用承購包銷方式,記帳式國債采用公開招標。
  10、金融債券由銀行和非銀行機構發行。我國必須由政策生銀行發行,采用市場化招標方式。
  11、私募發行優點:
  簡化手續費,避免泄密,節省發行費:縮短發行時間,發行條款靈活,較少受法律制約;比公開更有成功把握。缺點:流動性差,價格可能比較低,不利籌資者:可能被投資者操縱,
  不利企業擴大知名度。
  12、股票私募發行分為,股東分攤(股東配股)和第三者分攤(私人配股)兩類。
  13、證券經紀業務的基本要素包括委托人、證券經紀商、證券交易場所、證券交易的標的物等。
  14、證券交易所分為
  (1)場內交易,組織形式公司制和會員制(我國會員制)。
  (2)場外交易包括,柜臺市場OTC是主要形式;第三市場,又稱店外市場,機構投資者大宗。交易;第四市場,大企業間直接交易。
  15、證券經紀業務特點
  (1)業務對象的廣泛性和價格波動性
  (2)證券經紀商的中介性
  (3)客戶指令的權威性
  (4)客戶資料的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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