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7月中旬了,馬上就要發布2024年中級經濟師教材了,屆時大家就可以通過教材配合這些考點一起學習了,高頓網校從現在開始會整理一些2024年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考點,一起來詳細學習吧!
  納稅申報
  (一)納稅申報的對象(熟悉)
  1.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發生納稅義務之后,按規定期限或稅務核定期限,如實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3.取得臨時應稅收入或者發生應稅行為的納稅人,在發生納稅義務之后,應當立即向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4.扣繳義務人,必須在確定的申報期限內,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資料。
  (二)納稅申報內容(了解)
  1.納稅申報表和稅款扣繳報告表
  2.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書
  3.其他納稅資料
  (三)納稅申報的方式
  1.直接申報
  2.郵寄申報
  經稅務機關批準的納稅人使用統一規定的納稅申報特快專遞專用信封,通過郵政部門辦理交寄手續,并向郵政部門索取收據作為申報憑據的方式。
  郵寄申報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3.數據電文申報
  4.委托代理申報
  委托合法的稅務代理人到稅務機關代為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手續的一種申報方式。
  (四)納稅申報期限
  1.由于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所適用的稅種和繳納稅額不同,其期限有所不同,納稅申報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節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天。
  2.延期申報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準。
  (五)納稅申報法律責任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10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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