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電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職工培訓中心招聘公告
  為滿足內蒙古電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職工培訓中心(以下簡稱“培訓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有關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簡介
  培訓中心原為霍林河礦區指揮部職工培訓中心、霍林河礦務局職工培訓中心、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公司煤礦安全培訓中心,成立于1982年。主要負責黨性教育、安全培訓、專業和技能培訓,承擔繼續教育、技能等級認定和水平評價等專項任務,是內蒙古公司“煤、電、鋁、新能源、路港”五大板塊特色人才培養基地。2018年2月27日,中共國家電投黨校內蒙古公司分校成立,3月1日正式揭牌,由培訓中心現有人員和設施承擔分校教育培訓工作。
  近年來,培訓中心獲得各類榮譽獎項20余項。先后榮獲“通遼市2017年度優秀鑒定所”“全國煤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先進單位”“有色金屬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優秀鑒定單位”、2018-2023年連續六年獲得“集團公司新銳訓練營優秀組織獎”。
  培訓中心秉持“政治建校、質量立校、特色興校、從嚴治校”辦學方針,聚焦“創造智力資本、服務戰略發展、支撐人才強企”使命任務,發揮“思想文化陣地、教育培訓平臺、骨干人才搖籃”三個功能定位,開啟爭創“集團一流”特色黨性教育基地和人才培訓基地的新征程。
  二、招聘原則
  (一)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雙向選擇、人崗相宜原則。
  (四)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四、選聘崗位及職數
  五、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認同企業核心價值觀,具有較突出的工作業績,熟悉現代企業管理,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創新意識。
  2.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遵紀守法,勤勉盡責,團結合作,廉潔從業,作風形象和職業信譽好。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
  (二)招聘崗位職責及任職條件
  招聘崗位職責及任職條件(附件1)。
  六、招聘程序
  (一)個人報名
  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材料保存在一個文件夾,不可重復發起,郵件名稱請使用:應聘崗位+姓名。應聘者需將以下報名資料發至報名郵箱:
  1.《培訓中心公開選聘報名表》掃描件及Word電子版(附件2)。
  2.相關證件,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其他資格證書、各類榮譽證書的掃描件和距今1年以內三甲及以上醫院健康體檢結果的掃描件。
  3.競聘報告word電子版。競聘報告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工作經歷、工作業績,重點說明對招聘崗位的工作設想、工作思路和措施,字數要求在1500字左右。
  4.報名截止時間、聯系人
  截止時間:2023年12月24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郵箱:pxzxhr2021@126.com
  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電話:0475-2351379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和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進入下一考核程序。公開選聘報名和筆試面試人數應大于選聘崗位數量,否則取消選聘崗位。理論考試、面試地點和時間以電話方式通知;不符合條件的,不另行通知。
  (三)理論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理論考試。理論考試采取閉卷形式,內容包括:企業管理、企業文化、安全管理、專業知識及公文寫作等。理論考試成績滿分100分,占公開選聘考核總成績40%。理論考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四)面試考核
  面試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權重占公開選聘考核總成績的60%。面試由應聘演講、結構式問答、隨機問答三項內容構成。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選聘資格。
  (五)考察
  根據理論考試、面試兩項程序考核成績,按照40%、60%的權重計算總成績,將成績由高至低排序后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對應選聘崗位數量的比例為1:1,組織考察談話調研推薦率、民主測評優稱率均需超過80%。
  (六)審議
  根據公開選聘考核成績和考察情況,結合體檢結果,提出選聘人員任用建議,經培訓中心支委會討論決定通過后,報內蒙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審查。
  (七)公示
  經內蒙古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無異議后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八)任用
  對公示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
  七、有關規定
  (一)應聘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不實之處,取消聘用資格。
  (二)凡報名參加應聘者,需經本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名批準同意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若未簽署同意意見的,將不予受理。
  (三)有關年齡和年限計算以人事檔案記載為準,時間截止至2023年12月17日。
  (四)應聘者筆試及面試時需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各類榮譽證書原件,裝入檔案袋內存放備查。
  (五)受原單位黨紀、政紀處分尚處責任追究期內的不得參加選聘;受司法機關或紀檢監察部門審查,尚未有結論的不得參加選聘。
  (六)工資、保險及福利等待遇執行培訓中心現行標準。
  八、紀律與監督
  (一)參加選聘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不準弄虛作假,不準搞非組織活動。若提供個人信息與真實情況不符或進行非組織活動,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選聘、任用資格,返回原單位原崗位工作。
  (二)工作人員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準泄露工作過程中的任何情況;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黨紀、行政處分。
  培訓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原文鏈接:http://www.spicnmg.com/i/content/8a6d88968c56d305018c7b6f7506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