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研究生考試錄取主要是根據考生的初、復試成績進行綜合排名,擇優錄取。但是不同院校的總成績計算方式卻不同,初復試成績占比也不同,所以考生在進行院校報考備考時需要對于報考院校的成績計算方法有一定了解。這里高頓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海南大學考研成績計算辦法,各位23考研人快來一起看看吧~
海南大學考研成績怎么計算
  一、綜合總成績計算
  綜合總成績由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組成,考生的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
  (1)初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根據考試科目數量、統考科目分值,初試總成績計算方式有以下幾種(按百分制計算):
  初試總成績=總分(500分)÷5
  初試總成績=統考總分(300分)÷3
  (2)綜合總成績=初試總成績×70%+復試總成績×3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對于調劑考生,初試總成績只計算與調入專業相同的統考科目成績,各學院調劑復試前需在學院網站上向考生公布。
  (4)加試成績不計入綜合總成績,但加試單科成績原則上須達到國家二區相應學科的單科分數線。
  二、擬錄取辦法
  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經過復試。
  (1)各學院按綜合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對第一志愿上線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數的專業<招生計劃數大于上線人數>,如對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錄取決定,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復試小組成員簽名的書面材料,并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同意)。同等條件下,參加海南大學夏令營的考生優先錄取。
  綜合總成績排名相同的,按計入綜合總成績的初試總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如初試總成績相同,按初試的統考數學成績高低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數學成績相同,則按外語成績高低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如外語成績相同,則按思想政治理論成績高低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
  (2)各學院確定的擬錄取人數不能超過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學術型和專業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應分別計算)。學校下達的學院招生計劃總數中包含已錄取的推免生人數。
  (3)各學院于復試結束3天后對考生公開綜合總成績及排名。
  (4)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學院上報的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后,由學校統一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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