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星海音樂學院考研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已經公布了,那么其中有哪些具體內容呢?別著急,小編已經為大家整理好了2023星海音樂學院考研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的詳細內容,快來了解一下吧。
2023星海音樂學院考研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一、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名單查詢
  (一)根據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報考藝術學(學術型碩士學位)或藝術(專業碩士學位)考生的單科分與總分最低要求如下:
2023星海音樂學院考研復試分數線
  (二)退役士兵專項計劃單科與總分最低要求
  單科分:政治、外語不低于30分,業務一、業務二不低于60分;總分:不低于332分。
  (三)復試名單可在“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官網-研究生招生公告”欄查詢《星海音樂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名單》。
  二、復試報名手續辦理
  復試考生按以下要求辦理復試相關手續,逾期不予補辦;未辦理該手續或辦理手續后不按時參加復試考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予補考和錄取。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23年3月22日至24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二)辦理流程
  登錄網站:https://bm.xhcom.edu.cn/,點擊任意一項登錄系統后身份選擇“考生(星海研究生招生)”登錄并按要求填寫以下信息:
  1.曲目填報
  各表演專業方向考生(中國民族器樂表演藝術、藝術指導、管弦樂表演藝術、鋼琴表演、電子管風琴演奏與編配、爵士樂表演、聲樂表演藝術)在研究生部官網上按《星海音樂學院2023年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要求填報曲目。
  特別提醒:考生須按《星海音樂學院2023年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復試科目及要求”規定的曲目、順序進行填報,確認并遞交后,不予更改。
  2.繳費時間與確認
  繳費時間:2023年3月22日至24日;
  繳費確認:考生須在考前再次確認是否繳費,繳費成功者方可參加考試,繳費后一律不退還。
  (三)復試材料提交
  1.電子音樂作曲方向考生須在復試當天現場提交至少兩部電子音樂作品,含工程文件、音頻與樂譜資料等(分別存儲3個U盤)。考生應保證3個U盤能順利讀取,如無法讀取,則后果自負。所提交的作品、資料等上面不得出現姓名、考號等信息,否則面試成績記為零分。
  2.音樂課程與教學方向考生須在復試當天現場提交教案(一式十份),供考官參閱。教案上不得出現姓名、考號等信息,否則面試成績記為零分。
  3.指揮專業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電子版材料(3月28日前提交):樂隊指揮方向考生將樂隊總譜和雙鋼琴縮編譜的電子版以PDF文件格式發送至郵箱xhyjsb yeah.net,文件壓縮后命名為“考號后三位+姓名+樂隊指揮”。
  ②紙質版材料(3月28日前寄達):樂隊指揮和民樂指揮方向考生須提交樂隊總譜和雙鋼琴縮編譜一式七份,合唱指揮方向考生須提交雙鋼琴縮編譜一式七份。材料統一用大信封裝好,材料中不得出現考號與姓名等個人信息,否則面試成績記為零分;同時,在大信封里放入一張A4紙,紙上須寫明考號、姓名。紙質版材料于3月24日17:00前郵寄至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教學樓B棟604室(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收件人:江老師;電話:15622189690(建議選用順豐快遞,須保留郵寄憑據備查)。
  4.爵士樂表演方向考生須在復試當天現場提交原創作品紙質版樂譜一式十份,具體要求見《星海音樂學院2023年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材料中不得出現姓名、考號等信息,否則面試成績記為零分。
  5.作曲、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舞蹈學專業考生可在復試當天現場提交作品、論文(一式十份),供考官參閱。所提交的作品、論文上不得出現姓名、考號、作品名稱與論文名稱等信息,否則面試成績記為零分。
  6.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須通過考試平臺“小藝幫”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
  三、復試時間、內容及合格標準
  (一)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1.現場考試考試時間:現場考試安排在4月6日至10日,加試藝術管理能力測試安排在4月3日;
  考試地點: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
  考試證件:居民身份證、初試準考證。
  所有參加現場考試的考生應及時關注居住地疫情防控相關政策,并認真執行。
  2.視頻考試
  視頻考試科目: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英語),樂器演奏、視唱練耳加試。視頻考試時間為2023年4月3日,在“小藝幫”上進行。考試具體要求與視頻上傳指引,請參見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官網發布的《星海音樂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線上復試平臺“小藝幫”操作說明》。
  現場考試和視頻考試具體安排可在“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官網-研究生招生公告”欄查詢《星海音樂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時間/地點安排表》。
  (二)復試內容
  詳見《星海音樂學院202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三)專業復試合格標準
  1.作曲、電子音樂作曲、指揮、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音樂課程與教學、應用鋼琴教學、藝術管理、樂器工藝、舞蹈編導、舞蹈學合格線為80分;表演專業(含中國民族器樂表演藝術、鋼琴表演、電子管風琴演奏與編配、管弦樂表演藝術、聲樂表演藝術、藝術指導、爵士樂表演)合格線為85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英語復試不設合格線,成績按5%的比例計入復試總成績。
  3.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合格線為60分,該分數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合格標準同上。
  (四)成績核算方式
  1.復試總成績(百分制)=專業復試成績×95%+英語復試成績×5%。
  2.合并總成績(百分制)
  (1)中國民族器樂表演藝術、鋼琴表演、電子管風琴演奏與編配、管弦樂表演藝術、藝術指導、爵士樂表演、聲樂表演藝術:初試總成績×20%+復試總成績×80%。
  (2)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音樂課程與教學、應用鋼琴教學、藝術管理、作曲、電子音樂作曲、指揮、樂器工藝、舞蹈編導、舞蹈學:初試總成績×30%+復試總成績×70%。
  (五)按照教育部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為嚴肅考試紀律、規范復試考核程序,各科目考試不論現場或線上均全程采用錄音錄像。
  四、其他復試審查內容
  星海音樂學院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所有考生均須填寫《星海音樂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現實表現考察表》(表格下載路徑: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官網→研究生招生公告),考查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
  填寫完畢后,在職考生在“意見”一欄中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的公章;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須加蓋人才交流中心檔案管理部門的公章;檔案在街道辦事處的考生,須加蓋街道辦事處公章;應屆考生須加蓋培養單位學工部門的公章。
  由于疫情關系,《星海音樂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現實表現考察表》推遲到被錄取考生報到時提交。
  五、調劑
  按照有關規定,招生單位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https://yz.chsi.com.cn/yztj/)。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有調劑愿望的上線考生應及時上網了解調劑信息、調劑公告以及調劑系統的使用方法,并按要求做好相關申請和確認工作。
  第一志愿報考星海音樂學院的考生,申請調劑到外校,須符合教育部的調劑要求,自行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已在調劑系統上接受其他高校確認擬錄取操作的考生不得調回星海音樂學院錄取。
  今年星海音樂學院如有專業考生人數未達到復試差額比例,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調劑,具體要求和流程,請關注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官網及“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上發布的《星海音樂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公告》。
  六、錄取
  (一)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指標,按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原則,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
  (二)專業復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后,依據各學科專業的招收預分計劃,按專業復試成績分專業由高往低錄取;若專業復試成績相同,則按復試總成績由高往低錄取;若復試總成績相同,則按合并總成績由高往低錄取至計劃滿額。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含退役大學生士兵)。
  (三)在錄取階段,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可根據考試實際情況對“各專業及研究方向預分名額”進行調配。
  (四)為保證生源質量,星海音樂學院有保留不錄滿計劃的權利。
  (五)錄取后,考生報到時須提供本人一個月內在“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體檢結果(體檢表下載路徑: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官網-研究生招生公告),發現考生有不符合報考或錄取規定條件、考試違紀、身體及現實表現不符合錄取要求的,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議后,不予錄取,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特別說明,基于廣東省考試院的要求,所有被錄取的考生,將于報到入校后三個月內,參加學校組織的全面能力復查。對于能力與水平與學校錄取要求差距甚遠的考生,學校有權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七)錄取工作中出現的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七、其他
  (一)本辦法將于復試前在星海音樂學院網站和教育部指定網站上公布,并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二)擬錄取名單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將在校園網和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及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星海音樂學院網站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三)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和監督郵箱:xhjj2006@163.com,電話:020-39363338(紀檢)。
  (四)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20-39363999。
  (五)本辦法由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整理自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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