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對自愿原則的具體表現的有關問題還不了解,那就趕緊來看看高頓小編整理的法學考研民商法學考點“自愿原則的具體表現”的具體信息吧!
法學考研民商法學考點自愿原則的具體表現
  自愿原則的具體表現:
  自愿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時,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自由表達自己的意愿,并按其意愿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原則。自愿原則在傳統民法中表述為意思自治原則。其具體表現是:
  1.民事主體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參加民事活動以及如何參加民事活動。也就是說,當事人可以對所參與的民事法律關系的相對人、內容、行為方式、形式等依據其意志自由選擇。
  2.民事主體應當平等協商從事民事活動,就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終止達成合意。
  3.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民事主體有權依其意愿自主做出決定并對其自由表達的真實意愿負責,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本文內容整理于網絡,僅供參考。
  以上就是【法學考研民商法學高頻考點:自愿原則的具體表現】的全部內容,如果你想要學習更多考研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前往高頓考研考試頻道!
  小編為2024考研的小伙伴們準備了有關法學考研的學習資料,點擊下方藍色圖片即可領取哦~
法學考研資料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