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內*9家中外合資葡萄酒公司,王朝酒業2005年在港交所上市,此后一度與張裕、長城一起位列行業前三強,甚至在2010年營收高達16億港元。
2013年3月,王朝酒業因“內幕消息”停牌,直到去年9月才披露背后主要緣由,起因是公司會計事務所普華永道收到匿名人士的幾封舉報信,*9項舉報即“王朝酒業在2010年與客戶A的4.3億元貨物交易為虛構”。舉報信還稱,王朝酒業在2010年~2011年之間與其多個客戶虛增銷售業績。
今年8月2日,據王朝酒業公布來自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安永的調查報告顯示:天津王朝銷售公司與客戶A在2010年簽訂了總額4.5億元的銷售協議,并于當年確認了3.5億元的銷售收入。同時,公司管理層否認虛構收入,稱為正常經銷關系。
值得注意的是,王朝酒業對客戶A的銷售實際是先開票后發貨,發貨也多在2011、2012年。在談及與客戶A等代理商的銷售情況時,王朝酒業管理層多次坦承,按照實際發貨時間對銷售收入進行分段確認,比按照開票時間一次性確認更合適。
對于面臨虛構收入等舉報,昨日(8月4日),王朝酒業方面回復稱,可見“調查報告的管理層的回復”。
數億元大單被指虛構
在8月2日晚披露的共計40頁的安永調查報告中,王朝酒業與客戶A的經營往來是核心之一。據王朝酒業介紹,客戶A為一位上??蛻簦?010年末由公司委任為華東地區老干紅和半干白的主要分銷商。
但據舉報信稱,為了達成銷售目標和獲得相應獎金,上海王朝銷售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王朝)與客戶A在2010年達成一份代理協議,隨后,客戶A支付了4.3億元并獲得發票。但客戶A并不提貨、自己也不負責銷售,而這銷售4.3億元庫存的義務完全由上海王朝完成,協議中上海王朝還承諾在2011年完成存貨對外銷售,并歸還貨款和相應利息。
安永的調查報告指出,在簽署該份代理協議之前,客戶A已是王朝酒業的經銷商。不過,該份協議簽署并非是與上海王朝銷售公司,而是天津王朝銷售公司(以下簡稱天津王朝)。
原來,2010年11月11日,客戶A與天津王朝達成一份總代理協議,成為其兩款酒的華東總經銷商,相應條款還包括,天津王朝以兩種方式組織華東地區簽約經銷商到客戶A處進貨。同日,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客戶A采購4.5億元貨物并于2010年末前支付全部金額,而天津王朝承諾配合消化庫存。但到了2011年春節后,雙方將合同金額縮減至3.5億元。
但對于被舉報與客戶A合作系為虛構收入,王朝酒業方面予以否認。王朝酒業執行董事稱,客戶A此舉是為了穩定市場中本集團產品的售價,減少浙江和江蘇省的串貨現象和為春節備貨。
安永在調查時也發現,一位前執行董事電腦中的草擬文件稱,客戶A作為戰略合作商,“承擔滿足短期財務報表需求的總蓄水池功能”,“根據本集團的需要,客戶A可進行儲貨,掃除季報、年報對企業短期銷售目標的困擾”等內容。
王朝酒業管理層2014年2月向安永回復稱,代理協議下的所有交易均屬真實有效且已實際履行。其還稱,與客戶A合作的目的并非“滿足本集團短期財務報表需求與銷售業績需要”,但對于前董事電腦中的草擬文件,王朝酒業稱這并非管理層決定,文件實為銷售業務人員撰寫并報送給公司,“業務人員個人表述并不能代表管理層對于本集團和客戶A合作關系的理解”。
王朝酒業管理層向安永提供的資料還顯示,向客戶A的下游經銷商送貨時間分布在2010年12月到2013年5月中旬,共計約3.22億元,另有2800萬元貨物為客戶A自留貨物及未送貨物。
承認按發貨確認收入更合適
王朝酒業向客戶A承諾協助其銷售并返利的前提下,最終產生了3.5億元的銷售往來,但貨物先是寄存在王朝酒業的倉庫,再發貨給下游經銷商。
調查報告稱,王朝酒業管理層2014年2月的回復中指出,公司于2010年末確認3.5億元銷售收入,并不違反當時法律法規。但王朝管理層在2016年5月的回復中提及,根據現有資料來看,按照實際發貨時間對銷售收入進行分段確認比2010年開票時一次性確認更合適。
舉報信還稱,王朝酒業在2011年,按照2010年與客戶A簽署協議的模式與客戶B簽訂了相似的協議。其還舉報,王朝酒業2010年和2011年兩年中第四季度采購額度總計超過5000萬元的幾個客戶,就是配合其虛構業績的另一方。安永和普華永道前后共收到5封舉報信。
安永的調查報告顯示,針對和客戶B的銷售往來,王朝酒業在2011~2012年開具增值稅發票和收到貨款8000萬元。但客戶B于2013年3月28日出具的物權證明,截至2012年12月31日尚有含稅銷售額價值約1500萬元的貨物暫時存放于王朝酒業倉庫。
對于與客戶B的經營往來,王朝酒業管理層2016年5月回復稱,由于國內葡萄酒市場的變化以及國家有關政策變化的影響,導致產品銷售進度緩慢,遠低于協議約定。
注意到,調查報告顯示,王朝酒業對客戶C、客戶D進行銷售時也未完全按發貨時間來確認收入。
對于先壓貨給經銷商,王朝酒業稱,此舉是為了讓大商有積極性挺價,防止老產品價格下跌,也是借鑒了國內一些同行的通行做法。
注意到,安永的調查報告,并未對相應問題給出明確結論。此前,行業內有眾多對客戶A、客戶B的猜測,并分別直指上海某白酒大商和某深圳上市公司。對兩位客戶的具體身份,王朝酒業回應稱,按照與客戶之間的商業保密協議條款,不可向外披露。
葡萄酒專家、WBO葡萄酒商業觀察總編輯楊征建認為,被舉報對王朝酒業來說是件好事,“利空出清才有利于輕裝上陣,否則永遠背負虛報業績的包袱。”
近年來發展不容樂觀
近年來,王朝酒業一直深陷虛假交易和財務造假質疑,第二大股東、著名外資酒業集團法國人頭馬集團因其正面臨的欺詐指控多次減記資產。
始創于1980年的王朝酒業,是中國第二家、天津市*9家中外合資企業,其合資外方為世界著名的法國人頭馬集團亞太有限公司。2005年,王朝酒業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成為香港主板*9只葡萄酒類股票。
巔峰期,王朝酒業與張裕、長城共占國內葡萄酒銷售份額的半壁江山,銷售網絡也遍布全國。
近年,由于一直停牌調查,王朝酒業自2013年開始沒有披露過年報,但從公開的凈利情況看來,近來陷入虧損境地。王朝酒業2010年還曾實現1.59億港元盈利,但隨后便一路急轉直下。公開數據顯示,2012年王朝酒業虧損1.88億港元,2013年更是巨虧3.56億港元。
對于虧損原因,王朝酒業解釋稱,是市場對于酒品類產品需求結構改變,中至低檔次產品占比增加,平均出廠價下跌。
市場層面更難樂觀。據酒行業媒體報道,此前銷售網絡曾遍布全國的王朝酒業,除了部分主要市場,其產品在市面上也已經少見,曾經的主要市場浙江、福建、上海等地,也遭遇了口品牌以及國產品牌的蠶食。
“管理層變動太頻繁,在2013年‘三公消費’限制后,無法及時調整政策,導致其市場份額被其他品牌壓縮。”楊征建認為,這是王朝走到當前困境的主要原因。注意到,2012年底后,王朝酒業在重要高管崗位變動較為頻繁,負責銷售的高管多次更換。
對于近年業績情況和市場策略,王朝酒業方面稱,公司爭取于2016年底之前發布2012年~2015年業績。市場方面,公司將按中國經濟新常態及促進消費的政策下調整產品組合及銷售策略配合市場發展。
本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作者:謝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