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支付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支出,不到500元的可以不需要發票就可以稅前扣除。
注意1:
這些零星支出僅僅限于支付給個人的支出,支付給單位的必須取得正式發票才可以稅前扣除。
注意2:
對固定業戶按月適用起征點,自然人按次適用起征點。所以,自然人提供服務、銷售貨物或者無形資產,每次超過500元就不適用憑收據入賬了。
案例:
我公司支付給某個體戶300元購買插排,取得該個體戶開具的收據。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300元
貸:庫存現金300元
注意:該項支出雖然不到500元,但是不得稅前扣除。
個人開具的收據具備哪些要素?
收款憑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參考: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九條,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2、《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七條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3、《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規定,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元;
(二)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
(三)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五十條規定,增值稅起征點幅度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本文來源:郝老師說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