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發揮涉稅專業 服務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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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高頓網校 發布時間:2016-03-10 10:18 責編:admin
中辦、國辦發布的《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中明確提出,“規范和發揮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在優化納稅服務、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作為涉稅專業服務的主要提供者,稅務師行業應如何充分發揮其在推進征管體制和征管能力現代化中的作用?
宋蘭委員首先給出了這樣一組數字:2014年,我國的稅務師事務所在對87萬戶企業的涉稅鑒證中,調增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近9000億元,土地增值稅清算應繳稅額820億元,企業注銷稅務登記稅款清算應補繳稅額62億元。她表示,隨著財稅體制改革的穩步推進,加上納稅人數量和稅源結構的顯著變化,傳統“人盯戶、票管稅”征管方式已不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據統計,截至2015年底,全國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4400多萬戶。全國稅務系統稅收管理員不足30萬,人均管戶突破150戶,東南沿海地區人均管戶近1000戶。
宋蘭委員說:多年來,涉稅專業服務組織尤其是稅務師行業承擔了涉稅鑒證、納稅評估和稅務檢查等大量工作,彌補了征管資源不足,維護了國家稅收利益,有效發揮了市場化專業服務組織的監督職能。可以說,發揮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在優化納稅服務、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既是實現稅收現代化的需要,更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那么,應如何統籌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力量,構建稅收共治格局?
宋蘭委員建議,在優化納稅服務方面,可以引入稅務師行業的專業稅務咨詢服務,為企業出謀劃策、減少風險,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納稅體驗,使納稅人有更多的獲得感;在提高稅收征管效能方面,面對納稅人經營活動日益復雜的趨勢,充分利用稅務師行業在涉稅培訓、涉稅鑒證和涉稅審核等方面的專業技術優勢,降低稅收管理風險,提高征管效能;在服務“走出去”企業方面,引入稅務師事務所為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以及“一帶一路”相關企業提供國際稅收服務,有效彌補稅收公共服務供給的不足,適應對外開放戰略。她表示,這些舉措如能有效落實,將進一步促進納稅服務供給的便捷普惠,形成全社會誠信納稅、協稅護稅和綜合治稅的合力,也將為納稅人帶來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
談到當前稅務師行業亟待解決的問題。宋蘭委員認為,行業立法迫在眉睫。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作為涉稅專業服務的主要提供者,高度融合納稅服務并且直接服務稅收征納雙方,已成為納稅服務體系和稅收征管制度的重要社會力量。因此,對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進行法律確認和規制,不僅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也是稅收法治化、稅收治理現代化的應有之義和重要內容。當前,我國稅務師行業監管部門依法行政的主要依據《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第14號令)只是部門規章,法律級次低,與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不相適應,不利于推動稅務師行業整體發展,提高涉稅服務專業化水平。在深化稅收改革過程中,我國應將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立法納入稅收征管法同步推進,逐步建立健全具有中國特色的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法律法規體系。
因此,在今年的“兩會”上,宋蘭委員在有關稅收征管法修訂的提案中提出,應在征管法中明確寫入“規范和發揮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在優化納稅服務、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以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的相關要求,明確稅務師及稅務師事務所的法律地位、準入條件和執業資質制度,為稅務師行業服務稅收現代化、服務國家治理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
本文來源:中國稅務報;作者:王文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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