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于去年印發了《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關于實行審計全覆蓋的實施意見》等相關配套文件,是在經濟社會的不同發展階段,隨著對審計本質認識的深化,審計的范圍和深度都在不斷擴展的情況下,為我國審計全覆蓋進行的頂層設計,勾勒出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路線圖,旨在通過加強審計資源統籌整合和創新審計技術方法,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堅持黨政同責、同責同審,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監督全覆蓋。要達到審計“全覆蓋”這一目標,不負黨中央所托,順應民心所愿,當前及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各級審計機關唯有不斷通過審計創新,依靠科技手段和新的技術方法來實現。
正如劉家義審計長指出的,創新審計技術和方法,先要加強審計項目計劃管理;要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分類實施;要有重點、有步驟、有深度、有成效地推進審計全覆蓋。這需要全國審計機關積極在創新方面進行有效探索,尤其是面對當前審計監督全覆蓋還有許多“短板”亟待創新補強的實際,每名審計干部深感責任重大,如何按照中央的要求,逐步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需要審計人認真分析,積極應對新的挑戰,推動審計工作科學發展,通過艱苦努力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的預期目標。
一是創新開展新知識新業務培訓,淬煉審計隊伍,補人力資源勝任能力不足“短板”。
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關鍵在人、最終靠人。打鐵還需自身硬,當前公共資金審計監督“全覆蓋”對審計技術水平及審計人員的業務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之未來大數據很有可能改變傳統審計工具,數據的收集來源從被審計對象內部擴展到與其相關的全部外部數據、從僅針對選取的樣本轉為全面覆蓋、數據分析模式的多樣化和可視化以及數據導入和預處理的智能化,迫切需要審計人員進一步提高自身素質。因此各級審計機關應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審計人員參加尤其是針對大數據審計知識的各種特色操作培訓,通過以考促學、以考促用等多方式、多途徑,培養一大批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審計業務骨干來應對挑戰,為全面實施公共資金“全覆蓋”審計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同時結合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和特點,進一步加強對工程、法律、經濟等相關專業新技能的補充,進行不同層次的培訓,再加上審計人員在實踐中不斷積累實戰經驗,實現審計隊伍知識結構的多元化,打造出一批既具備財政財務審計業務和信息技術能力,又能應對大數據時代審計的人才隊伍。另外,針對不同人才需求,還可以引進和聘請有關專業人員加入到公共資金“全覆蓋”審計當中來,使這些新的“血液”運用新的理念,從新的視角對公共資金的運用以及執行狀況給予精準評價,促進公共資金全覆蓋審計更好地達到預期。
二是創新實施審計項目統籌,建立輪審和常審相結合制度,補審計監督盲區“短板”。
按照審計監督全覆蓋的要求,立足實際,著力強化審計項目庫建設,全面普查審計對象和梳理審計計劃,對管理、分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單位進行全面普查并實行動態管理。結合審計計劃的梳理結果,摸清哪些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管理領域還存在審計監督的盲區,并分析審計監督已覆蓋領域審計間隔的合理性。各級審計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量編制滾動項目計劃,科學統籌,規定在一定周期內(如3年或者5年)必須將項目庫內的待審項目輪審一遍。制定輪審計劃前應加強對項目計劃可行性研究和風險評估,以增強計劃科學性和宏觀指導性。而對民生資金等重點工程項目、民眾最關注或反映較大問題的重大民生等項目,則要求每年或每兩年必審一次,做到常審。通過將輪審和常審相結合,既能避免發生重復審計,也能夠避免遺漏,出現盲區,從而在審計面上做到全覆蓋。
三是創新組織管理模式,統籌整合審計資源,補國家審計系統有效配合不足“短板”。
積極優化審計組織管理模式,在明確目標的基礎上,統籌整合審計資源,科學地安排審計項目,努力構建以國家審計為主導,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為重要補充的審計監督大格局,做到上下聯動,全國“一盤棋”。充分發揮審計資源的“層級合力”和協同作戰優勢,增強審計監督覆蓋面,有效整合特派辦、派出局和地方審計機關審計資源,特派辦、派出局與地方審計機關要加強溝通交流和合作。一方面,在項目安排和實施過程中盡量避免行業、地域、時間上的重復交叉,地方審計機關側重于微觀審計“跟進”,特派辦、派出局側重于宏觀審計監督;另一方面,要實現資源共享,地方審計機關審計發現的突出問題可作為特派辦、派出局進行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的重點,同時特派辦、派出局審計發現的問題也可作為地方審計機關關注的核心點予以查證。通過審計系統上下統一調度的思路調整,強化各級審計資源的有效配合,做到服從安排、各司其職,齊心協力下好審計監督全覆蓋“一盤棋”。
四是創新國家審計業務開展方式,實施審計項目“購買服務”,補審計效率不高“短板”。
在運用科技手段不斷創新審計方法的同時,審計任務增加和審計資源有限的矛盾日益凸顯,基于越來越繁重的審計任務,在*5限度整合國家審計內部項目資源和人力資源的基礎上,考慮嘗試創新審計業務開展方式,積極發揮第三方機構的職能作用,實施“購買服務”。目前,全國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項目因審計力量不足,為數不少的項目都已實施業務“發包”,進行“外賣”,即在建立有效核查機制的前提下,將審計業務外包給社會審計單位,尋求外部力量支持,擴大一定時間內審計監督的作用面。此外,對一些常規內容和特殊業務領域的審計,可充分利用社會審計工作成果,節約審計資源,以使現有人力能*5限度發揮作用,擴大審計監督工作的覆蓋面,提升審計效能。當然,涉及到比較敏感的領域,如關系到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項目,原則上還是國家審計自己去做,其中可通過保密協議等方式,在保證數據安全管理基礎上完善制度措施,發揮“購買服務”有效作用,從而達到緩解審計壓力的目的。
五是創新數字化審計模式,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補審計手段有限“短板”。
積極在審計手段方法上尋求突破,劉家義審計長指出,一定要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大數據及相關技術,構建數字化審計模式,以后臺電子數據分析統領現場審計,在審計效率和效果上做文章。探索“總體分析、系統研究、發現疑點、分散核實、精確定位”的審計方式,把審計一線與后臺審計分析聯動一體化。不斷通過科技手段擴展審計范圍,通過聯網審計、大數據審計和區塊鏈審計,及時掌握審計重點,構建大數據審計平臺,從而實現實時檢查、核實和數據挖掘等,經分析了解資金流向以及存在的問題,從而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成本。從審計署層面,要積極探索指導大數據技術的實現途徑,著力實現各部門大數據的業務對接,使上下級審計機構實現數據共享。在省以下審計機關層面,要及時構建被審計單位數據庫,將全部審計對象納入監管范圍。針對不同層級的審計對象,探索從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經濟性質、財務指標等方面構建實時監控系統,以此實現審計監督常態化和動態化,減少審計工作對人力物力的依賴,最終形成由點到面、由局部到全局、由分散到整體的審計格局,從而實現對審計監督全覆蓋的補強。
此外,還可根據各單位工作量和人力資源實際,考慮適當增加人員規模較小單位的編制,有效緩解人力資源緊張與工作任務繁多之間的矛盾。對專業性強的知識領域,可借助專家團隊予以解決;對關乎民生的業務領域,可嘗試借助媒體等渠道,通過公告等形式獲取線索,提高審計工作的針對性和效率,多途徑促使審計監督“全覆蓋”目標的實現。
本文來源:審計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