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優秀的項目經理,應該具備哪些基本能力呢?
 
我們可以參考這個項目經理的六種能力模型——知識、技能、邏輯思維、執行力、心智成熟和領導力。
 
作為項目經理,在工作中要有意識的刻意培養自己這6個方面的能力。
 
如何處理好與團隊成員的關系
 
其次,項目經理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帶領團隊組員一起實現目標,交付成果。
 
很多時候,我們完成一個項目都是臨時抽調組成一個新的項目組,為了保證項目經理能夠快速融入團隊處理好與團隊成員的關系,需要了解團隊發展的各個階段情況。
 
心理學教授布魯斯·塔克曼(Bruce W.Tuckman)在1965年提出了團隊發展階段模型:形成期(Forming)、震蕩期(Storming)、規范期(Norming)、成熟期(Performing)、解散期(Adjourning),它被用來辨識團隊構建與發展的關鍵性因素。
 
階段一:形成期——項目小組啟蒙階段。
 
階段二:震蕩期——形成各種觀念,激烈競爭、碰撞的局面。
 
階段三:規范期——規則,價值,行為,方法,工具均已建立。
 
階段四:成熟期——人際結構成為執行任務活動的工具,團隊角色更為靈活和功能化,團隊能量積聚于一體。
 
階段五:解散期——任務完成,團隊解散。
 
在整個項目結束前,作為項目團隊中的靈魂人物,項目經理需要在不同的階段有側重的做一些事情,來保證團隊及其內部成員能夠穩定、一致的向目標前進。
 
至于跟項目團隊的成員處好關系,調動他們的主觀能動性,大家可以參考以下7條建議(歡迎補充)。
 
項目經理在一個團隊中,就像是一個大管家,從使用各種方法“催”進度“趕”工期,到敏銳的感覺團隊的氛圍和組員的情緒,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與其站在一起,激勵團隊士氣。
 
這些都是項目經理需要做的事。
 
編制責任分配矩陣
 
任務劃分到個人
 
最后,一個項目的順利交付,是需要團隊成員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
 
這就需要項目經理能夠合理合情的將相關職責分配給對應的個人或者小團隊。
 
這里我們介紹一個工具——RACI責任分配矩陣。
 
使用RACI責任分配矩陣,讓團隊成員在具體的項目活動中,明確各自的職責和任務,更有利于彼此間的協作,確保工作順利執行下去。
 
在使用責任分配矩陣時需要注意以下2點:
 
項目團隊集體編制責任分配矩陣
 
為了保證項目能夠順利交付,作為項目負責人的項目經理來說,需要帶領項目團隊一起參與編制和落實責任分配矩陣。
 
在現實工作中,項目經理是典型的“帶著鐐銬跳舞的人”——有責無權。
 
因此,為了讓團隊中每個人的工作職責都能清晰落地,編制責任分配矩陣應該由項目團隊集體完成,每個人明確認領各自的任務,主動承擔責任。
 
當然,有時候并不是每個人都愿意主動擔責的,所以就需要項目經理發揮自己出色的溝通能力,適當的使用強硬的的分配方式,并輔以必要的解釋和鼓勵。
 
每項任務確定唯一責任人
 
講個小故事。
 
公司里有4個人,名字分別叫“所有人”“某個人”“任何人”和“沒有人”。
 
每當公司有重要的工作需要完成時,“所有人”被要求去做。“所有人”很確定“某個人”會去做,而且“任何人”也可以做,但結果往往是“沒有人”去完成。
 
于是“某個人”很生氣,因為這是“所有人”的工作。“所有人”認為“任何人”也可以做,但是“沒有人”了解,“所有人”是不會去做的。
 
最后的結果往往是,“所有人”指責“某個人”,“沒有人”去做“任何人”可以做的事!
 
這個故事描繪了一幅生動的項目活動畫面:職責不清導致相互之間的推諉。
 
所以,我們在編制責任分配矩陣時,要確保每一項任務都有一個唯一的責任人。這樣做就是為了避免出現管理、決策時的推諉、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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