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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通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發生的增值稅不在本科目核算。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但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例」某工廠所設門市部某日對外零售應稅消費品全部銷售額為46 800元(含增值稅)。增值稅率為17%,應繳增值稅6 800元,消費稅率為10%,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7%,應繳消費稅4 000元,應繳城市維護建設稅756元[(6 800+4 000)×7%],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為3%,應繳教育費附加324元[(6 800+4 000)×3%],銷售收入已全部存入銀行,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46 8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 8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5 08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4 000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756
  ——應交教育費附加 324
  繳納各項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4 000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756
  ——應交教育費附加 324
  貸:銀行存款 5 080
  期末結轉“營業稅金及附加”時:
  借:本年利潤 5 080
  貸:營業稅金及附加 5 080
  「例」某汽車運輸公司,2007年3月取得運輸收入500 000元,同時該公司還轉讓一間廢舊倉庫的永久使用權,取得銷售收入2 000 000元,轉讓一項非專利技術,取得收入900 000元。該公司3月份的三項收入中,假設運輸收入適用營業稅率3%,轉讓廢舊倉庫永久使用權應視為銷售不動產,適用稅率5%,轉讓非專利技術適用稅率5%.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為3%,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7%,如果不考慮其他稅費,則應納稅額的計算及其賬務處理為:
 
  計算營業稅:
  運輸收入應納營業稅=500 000×3%=15 000(元)轉讓廢舊倉庫永久使用權應納營業稅=2 000 000×5%=100 000(元)轉讓非專利技術應納營業稅=900 000×5%=45 000(元)應納營業稅合計=15 000+100 000+45 000=160 000(元)計算教育費附加和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教育費附加=160 000×3%=4 800(元)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160 000×7%=11 200(元)賬務處理:
  計算運輸收入應納營業稅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15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15 000
  計算轉讓廢舊倉庫永久使用權應納營業稅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10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100 000
  計算轉讓非專利技術應納營業稅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45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45 0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16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4 800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11 200
  企業在繳納營業稅時做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160 000
  ——應交教育費附加 4 800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11 200
  貸:銀行存款 176 000
  結轉“營業稅金及附加”時:
  借:本年利潤 31 000
  貸:營業稅金及附加 31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