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費附加是怎么計算?
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3%、
地方教育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2%
教育費附加費從1986年開始已經征收,教育費附加是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同級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同級財政部門監督管理,專門用于發展地方教育事業的預算外資金。
地方教育附加費是省、直轄市、自治區內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是非全國同步征收的費種,最早的征收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1995),具體征收依據都是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頒布的。
 
教育費附加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科目。
計提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管理費用--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2020年附加稅減免政策:
根據《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
1、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2、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5、《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第二條第(一)項關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中的“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調整為“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調整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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