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領域涉及到的內容有很多,每一位會計人都需要對各個方向有所了解。今天高頓學姐為大家介紹的是招待費納稅調整,并且大家還需要了解業務招待費的范圍等會計相關知識,希望通過下面的介紹能夠更好的幫助大家理解其內容。
 
招待費納稅調整
  招待費納稅調整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是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大于業務招待費發生額60%的,納稅調整時,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業務招待費發生額×40%,即企業已在管理費用中實際列支的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的40%部分。例如,某企業2012年銷售收入5億元,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300萬元,則該企業2012年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250萬元(5×5‰),業務招待費發生額60%的部分是180萬元(300×60%),由于250>180,所以,該企業業務招待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20萬元(業務招待費發生額300×40%)。
  二是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小于業務招待費發生額60%的,納稅調整時,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業務招待費發生額60%,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業務招待費發生額×40%,即業務招待費發生額60%,超過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差額,與企業已在管理費用中實際列支的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的40%部分之和。
  招待費納稅調整其他應注意的事項:
  一是業務招待費要與會議費區分。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會議費,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是業務招待費要與業務宣傳費區別。外購禮品用于贈送的,應作為業務招待費。如果禮品和贈品是納稅人自行生產或經過委托加工,對企業的形象、產品有標記及宣傳作用的,也可作為業務宣傳費。同時,要嚴格區分給客戶的回扣、賄賂等非法支出,以及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職工福利、職工獎勵、企業銷售產品而產生的傭金和支付給個人的勞務支出,這些費用均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支出。
  三是業務招待費要與誤餐費區別。誤餐費是企業職工因工作無法回企業食堂或者家中進餐而得到補償,而業務招待費是對外接待業務企業和個人而發生的吃、喝、用等費用,它的消費主體是企業以外的個人,不是本企業的員工。
  合理界定業務招待費的范圍:
  一些納稅人對業務招待費的范圍、核算、稅前扣除等規定不太熟悉,甚至把禮品、禮金、回扣、個人消費等違規支出列入其中,不僅導致企業所得稅計算出現誤差,而且易產生涉稅風險。實踐中,業務招待費的支付范圍通常界定為餐飲、香煙、水果、食品、正常的娛樂活動等產生的費用支出。具體范圍包括:因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贈送紀念品的開支、發生的景點參觀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一般來講,外購禮品用于贈送的,應作為業務招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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