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核算包括什么?怎么做?
會計職業應用面很廣,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等都需要會計,雖然工作有些枯燥,但好在穩定,所以會計類專業還算吃香。關于固定資產核算包括什么?怎么做?下面跟著高頓小編來看看吧。

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具備以下特征: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
2.使用年限超過1年;
3.單位價值較高。
二、固定資產核算
1.折舊核算
依照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對于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的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都必須按月提取折舊費。而對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等,則無須計提折舊。
2.增減核算
固定資產的增加主要是設備的購入、自行建造完成,其他地位或個人投資投入、融資租入、接收捐贈、盤盈等;固定資產的減少指固定資產的出售、報廢、毀損、盤虧等。
三、固定資產核算方法
方法:劃清資產界限,擬定核算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固定資產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要正確劃分工業企業的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施工企業的固定資產與臨時設施的界限,編制固定資產目錄,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號和核算,加強管理。
參與編制計劃,核定需要數量。參與編制固定資產更新計劃和大修計劃,參與核定固定資產需用量。
負責明細核算,提折舊編報表。對購置、調入、租賃、封存、調出的固定資產,要督促有關部門或人員辦理會計手續。根據財務制度和有關規定,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不得多提、少提、漏提或重提。
參與清查盤點,提出改進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固定資產盤點,年終進行全面清查。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等情況,要查明原因,弄清責任,按規定的審批權限辦理報批手續。發現有多余、閑置以及保管、使用、維修不當的固定資產,要及時向企業管理當局報告,并提出改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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