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法?基本原則有哪些?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法就是規范合同的法律。合同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合同法是指一切規范合同行為的法律法規,狹義的合同法指專門的合同法。
為什么要制定合同法呢?簡單地講就是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我國的現代化建設。下面來了解下合同法設立的基本原則。

第一個要點是平等原則的范圍。在一個合同當中,當事人之間的關系要求平等,不是說合同當事人與其他人的關系平等,也不是說這個當事人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是否平等。
第二個要點是指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地位平等的含義就是說,要平等相待,不能夠強迫對方,更不能夠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
2.意思自治原則。意思自治是貫徹合同活動整個過程的基本原則,在不違反強制性法律規范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基礎上,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民事活動除法律強制性的規定外,由當事人自愿約定。自愿原則主要表現在合同當事人依法享有在締結合同、選擇相對人、決定合同內容以及在變更和解除合同、選擇合同補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3.公平原則。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當事人不得濫用權利,不得在合同中規定顯失公平的內容,要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風險與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一個要點是公平原則的適用范圍。公平原則的適用范圍是指在合同的當事人之間,在一個合同關系上是公平的。
第二個要點是公平原則的作用。公平原則的作用是用來衡量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當事人之間確定的權利與義務要符合公平。
4.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應當誠實守信,善意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不得有欺詐等惡意行為。在法律、合同未作規定或規定不清的情況下,要依據誠實信用原則解釋法律和合同,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
5.尊重社會公德原則
《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按照該條規定,如因非法同居、不正當兩性關系等行為而產生的“青春損失費”、“分手費”等有損社會公序良俗的情感債務而形成的協議,不受法律保護。
《合同法》第五條公平原則,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市場交易的基本法律,它涉及到生產、生活領域的方方面面,與企業的生產經營和人們的生活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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