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約成本是什么意思?屬于什么類科目?
履約成本是當交易雙方的交易合同達成后,由于交易的達成與交易的執行往往存在著時空上的分離,因此,如何保證交易雙方忠實地履行已達成的交易合同是保證交易達成的又一重要因素。為了做好這一點,同樣又需要社會付出一定的資源。關于合同履約成本是什么意思?屬于什么類科目?下面跟著高頓小編來了解下
根據財會(2017)22號的規定(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于其他企業會計準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于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增量成本,是指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如銷售傭金等).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除預期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無論是否取得合同均會發生的差旅費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但是,明確由客戶承擔的除外.
本科目可以根據合同分別設置"服務成本"和"工程施工"進行明細核算,但是企業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
履約成本種類很多,對于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技術咨詢和服務費、人員培訓費等應予遞增延分攤記入各期費用,借記"長期待攤費用"、"預提費用"、"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對于固定資產的經常性修理費、保險費等可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借記"制造費用"、"營業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到科目。
合同履約成本的核算
①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②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于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③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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