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自今年3月10日起,河南省地稅局實施《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非行政許可營業稅減免審批權限的通知》后,所有營業稅減免審批類項目一律調整為備案管理,減免稅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納稅人向縣(市、區)地方稅務局備案。以前營業稅納稅人年單項減免稅額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由縣(市、區)地方稅務局審批;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的,由省轄市地方稅務局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省地方稅務局審批。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擔保業務收入免征營業稅,一律由省地方稅務局審批。由省、市局審批需要30或60個工作日,現在都只需7個工作日就能完成登記備案工作,不再審批。納稅人既節省了時間,又避免了多跑趟的情況出現,也減少了審批環節,提升了工作效率。
  鄭州市某公司財務會計告訴記筆者:“在省地稅局未出臺《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非行政許可營業稅減免審批權限的通知》之前,我們公司每次審批都要根據營業稅金額,去找省地稅局或市地稅局審批,每次審批都需要等很長時間,現在省地稅局出臺了新的政策,我只需在公司所屬轄區內的地稅局等7個工作日,就能完成備案,也不用因為營業稅的多少再往省、市地稅局跑趟了,來區地稅局就全辦了,又省時間又省力,作為納稅企業,我覺得這項政策對于我們而言,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