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課程
  【問】某企業將一部分車間承包給個人,約定由該個人使用企業的設備、廠房,每月付企業租金1萬元和設備、廠房折舊修理費0.1萬元,該車間納入企業的財務核算,材料購進和產品銷售都通過該企業的財務核算,但產品必須先滿足企業需求,且經濟、法律責任由該個人自負,由該個人自負盈虧。請問,該個人是否為增值稅納稅人?對該個人的所得是否應以“承包承租經營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解答】1、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單位租賃或承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經營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為納稅人。”因此,應以該承包個人為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對企事業單位實行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取得所得征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79號)文件*9條第二款規定:“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協議)的規定只向發包、出租方交納一定費用后,企業經營成果歸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項目,適用5%-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征稅。”由于個人自負盈虧,因此應當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高頓網校小編提示:沒有*4的方法,只有最合適的方法。說一千道一百都沒有實踐來得重要,正所謂“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那么多方法不是用來看的,而是用來付之行動的,趕緊動起來,多聽網課,多看輔導書,多做習題!
  高頓網校溫馨提示:高頓網校為您提供權威、專業的初級實務、高級實務、稅務處理、技能拓展、全面會計實務等資訊。在線會計實務試題,每天免費直播上課,更多精品網課免費試聽。高頓網校會計實務頻道為大家提供大量的會計入門基礎知識,對會計從業人員非常有參考價值。
會計實務精彩推薦:2015年初級會計實務知識詳解會計人必看知識!如何做會計報表財會專家解讀:會計電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