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高頓網校 發布時間:2015-05-21 09:51 責編:barca

  高頓網校小編在5月21號禮拜四為大家帶來一篇會計實務的文章——賬簿憑證的管理是怎么樣的?敬請會計界人士們的關注。

  賬簿、憑證的管理同樣是稅收征收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主要在于賬簿、憑證記載和反映了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以及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的情況,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納稅申報的依據。
 
  1、賬簿包括哪些種類?納稅人應當在什么時間內設置賬簿?
 
  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以及其他輔助性賬簿,其中總賬、日記賬必須采用訂本式。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按照規定設置賬簿:
 
  2、對無法建立賬簿的納稅人,應采取什么樣的建賬措施?
 
  對生產規模小且確實無建賬能力的納稅人,在建立賬簿的處理上,可采取以下措施:(1)可聘請注冊會計師或者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認可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  (2)聘清注冊會計師或者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認可的財會人員有實際困難的,經縣(市)以上國家稅務局批準,可以按照國家稅務機關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等;  (3)扣繳義務人應當自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稅種,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
 
  納稅人應當注意,建立賬簿是國家法律、法規的需要,也是自身發展的需要,納稅人應當按照這些規定,逐步完善建立賬簿。
 
  3、對使用電算化核算的納稅人,其賬簿管理規定有哪些?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采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對于會計制度健全,能夠通過電子計算機正確、完整計算其收入、所得的,其電子汁算機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可視同會計賬簿,但應按期打印成書面記錄并完整保存;對于會計制度不健全,不能通過電子計算機正確、完整反映其收入、所得的,應當建立總賬和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其他賬簿。
 
  4、賬簿的歸檔管理有哪些規定?
 
  會計人員在年度結束后,應將各種賬簿、憑證和有關資料按順序裝訂成冊,統一編號、歸檔保管。納稅人的賬簿(包括收支憑證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會計憑證、報表和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納稅資料,除另有規定者外,保存lo年,保存期滿需要銷毀時,應編制銷毀清冊,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方可銷毀。此外,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
 
  對一些個體納稅人而言,由于沒有完整的建立賬簿,稅務機關在稅款的征收上,一般采取的是核定征收方式,因此妥善保管其完稅憑證極為重要。它不僅是個人完稅的重要依據,還是個人經濟能力的一種有效證明,同時也是當前城市房屋拆遷中,個人所擁有的房屋是否是生產經營房屋的一種重要證明。
 
  5、納稅人是否應當將其財務處理等辦法、制度報告稅務枧關?
 
  根據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采用計算機記賬的,應當在使用前將其記賬軟件、程序和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6、違反賬簿、憑證的管理有哪些法律責任?
 
  (1)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經主管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罰款: 未按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未按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查的;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2)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記賬憑證及有關資料的,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7、、如何領購發票?
 
  納稅人應當依據真實、合法、有效的憑證進行核算,因此發票的正確使用極為重要。要正確地使用發票,首先將涉及到發票的領購。發票的領購依對象不同分為三個部分:
 
  (1)對辦理了稅務登記證件的,需領購發票時,應當提供書面申請,載明單位和個人的名稱,所屬行業、經濟類型、需要發票的種類、名稱、數量等內容,并加蓋單位公章和經辦人印章,同時還應提供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和其他有關證明,及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的印模。
 
  (2)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應當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填發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購領或者填開經營地的普通發票。
 
  (3)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以及其他未領取稅務登記證的納稅人不得領購發票,需用發票時,可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填開。申請填開時,應提供足以證明發生購銷業務或者提供勞務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業務活動方面的證明,對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應當先繳稅后開票。
 
  8、如何填開發票?
 
  發票只限于用票單位和個人自己填開使用,不得轉借、轉讓、^*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
 
  單位和個人只能按照稅務機關批準印制或購買的發票使用,不得用“白條”和其他票據代替發票使用;也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的使用范圍。
 
  發票只準在購領發票所在地填開,不準攜帶到外縣(市)使用。到外縣(市)從事經營活動,需要填開普通發票,按規定可到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購買發票或者申請填開。
 
  凡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業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如實向付款方填開發票;但對收購單位和扣繳義務人支付個人款項時,可按規定由付款單位向收款個人填開發票。
 
  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實現經營收入或者發生納稅義務時填開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填開發票。
 
  單位和個人填開發票時,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號碼順序填開,填寫時必須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份一次復寫,各聯內容完全—致,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填開發票應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中外兩種文字。
 
  9、如何保管發票?
 
  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并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
 
  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發票丟失,應當于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開聲明作廢,并接受稅務機關的處罰。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l0年。保存期滿,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查驗后方可銷毀。
 
  10、違反發票管理有哪些洼律責任?
 
  違反發票管理的法律責任主要有:責令限期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或者承擔刑事責任。

  來源:天財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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