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以前年度虧損后,為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對企業取得的免稅收入、減計收入以及減征、免征所得額項目,不用彌補當期及以前年度應稅項目虧損。企業發生的虧損額,可以按照規定往后轉移。
所以對國債利息和符合條件的免稅投資收益,不可彌補今年和去年的虧損額。
  高頓網校溫馨提示:高頓網校為您提供權威、專業的初級實務、高級實務、稅務處理、技能拓展、全面會計實務等資訊。在線會計實務試題,每天免費直播上課,更多精品網課免費試聽。高頓網校會計實務頻道為大家提供大量的會計入門基礎知識,對會計從業人員非常有參考價值。
會計實務精彩推薦:2015年初級會計實務知識詳解會計人必看知識!如何做會計報表財會專家解讀:會計電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