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報考人員報名參加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時,考試組織機構將規定的報考人員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一次性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部門(機構)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核驗和核查,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考試組織機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全國初、中級審計師考試科目和高級審計師考試科目,具體內容如下:
1、初、中級審計師考試科目及內容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法律;
《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
2、高級審計師考試科目及內容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理論研究等;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審計理論研究,審計技術方法。
依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規定,初、中審計師和高級審計師的考試方式為:分科閉卷筆試。
1、初、中級資格考試試題均為客觀題,采用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2、高級審計師考試試題為主觀題;
3、高級審計師考試的《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科目題型為綜合性分析試題,題量為8道試題選答5題,每道題20分。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