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過名的考生們可以專心備考了,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初級知識點審計程序,幫助大家鞏固一下知識。
 
初級審計師
初級《審計理論與實務》知識點
第02講 國家審計的審計程序
第二節 審計程序
3.編制審計實施方案
編制和調整審計實施方案可以采取文字、表格或者兩者相結合的形式。
審計人員實施審計時,應當持續關注已做出的重要性判斷和對存在重要問題可能性的評估是否恰當,及時做出修正,并調整審計應對措施。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計組應當及時調整審計實施方案:
(1)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審計工作方案發生變化的;
(2)審計目標發生重大變化的;
(3)重要審計事項發生變化的;
(4)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5)審計組人員及其分工發生重大變化的;
(6)需要調整的其他情形。
一般審計項目的審計實施方案應當經審計組組長審定,并及時報審計機關業務部門備案。重要審計項目的審計實施方案應當報經審計機關負責人審定。
4.獲取審計證據,進行審計記錄(與第六章相同)
審計人員可以采取檢查,觀察,詢問,外部調查,重新計算,重新操作,分析等方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獲取審計證據。審計人員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獲取審計證據,審計證據應當具有適當性和充分性的特征。
5.檢查重大違法行為
重大違法行為是指被審計單位和相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涉及金額比較大、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或者對社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行為。
注意:發現重大違法行為的線索,審計組或者審計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應對措施:
(1)增派具有相關經驗和能力的人員;
(2)避免讓有關單位和人員事先知曉檢查的時間、事項、范圍和方式;
(3)擴大檢查范圍,使其能夠覆蓋重大違法行為可能涉及的領域:
(4)獲取必要的外部證據;
(5)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6)提請有關機關予以協助和配合;
(7)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8)其他必要的應對措施。
總結:審計實施階段主要工作包括:
1.組成審計組,送達審計通知書;
2.進行調查了解;
3.編制審計實施方案;
4.獲取審計證據,進行審計記錄;
5.檢查重大違法行為。
(三)審計報告階段
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包括:編審、復核、審理、簽發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公布審計結果;檢查審計整改情況。
1.編審、復核、審理、簽發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注意各自的職責,文件的名稱)
編審(1)
審計組在起草審計報告前,審計組組長應當確認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已經審核,并從總體上評價審計證據的適當性和充分性。
出審計報告草稿→征求被審計單位或個人意見(特殊情況除外)→反饋后判斷是否修改、無反饋進行說明→違法違規的職權范圍內“審計決定書”,超出職權“審計移送處理書”
復核(2)
審計組→審計機關業務部門復核:
將復核修改后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等審計項目材料連同書面復核意見,報送審理機構審理。
審理(3)
審理機構將審理后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連同審理意見書報送審計機關負責人。
知識點:初級《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程序
①涉嫌重大違法犯罪的問題;
②與國家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政策及其執行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③關系國家經濟安全的重大問題;
④關系國家信息安全的重大問題;
⑤影響人民群眾經濟利益的重大問題;
⑥其他重大事項。
2.公布審計結果
履行規定的保密審查和審核手續,報經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未經授權不得公布。
3.檢查審計整改情況
審計機關應當建立審計整改檢查機制,督促被審計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根據審計結果進行整改。
兩個階段:
(1)審計實施過程中,應當及時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
(2)出具審計報告、做出審計決定后,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檢查或者了解被審計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的整改情況。
對于定期審計項目,可以結合下一次審計檢查。
檢查內容:
(1)執行審計機關做出的處理處罰決定的情況;
(2)對審計機關要求自行糾正事項采取措施的情況;
(3)根據審計機關的建議采取措施的情況;
(4)對審計機關移送處理事項采取措施的情況。
以上就是初級初級知識點審計程序的全部內容,如還想了解其他審計師知識可前往高頓審計師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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