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審計師北京考試簡介“新鮮出爐”
  為了加強審計專業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和選拔人才,進一步調動審計專業人員工作積極性,更好地履行憲法賦予的審計監督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國家關于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任制的有關規定。對于審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考試制度實行后,不再進行相應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按規定通過全國統一考試獲得資格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審計專業技術職務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擇優聘任。
  從業要求:審計師必須受過專業訓練,經過考核之后獲得審計師資格。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審計師:
  ①已是該公司的職員或服務人員;
  ②是該公司的合伙人;
  ③是一個經濟團體;
  ④與公司有經濟往來和聯系的人員。
 
  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中旬舉行,報名時間約為4月上旬。中、初級審計資格考試科目均為審計專業相關綜合知識(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會計、企業財務管理、法律、審計理論與審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考試成績合格者,可獲得由國家人事部印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內有效。
  高級審計師是專門從事檢查并進一步證實公司會計賬目和報告的正確性、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的專業人員。是公司的高級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