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4年初中級審計師考試報考條件:
 
  審計專業初級資格和中級(審計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高級審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辦法。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1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3、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1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二)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考試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5、對雖不具備上述條件規定的學歷、任職資格或從事審計工作年限,但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條,可破格申報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
  (1)在國家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2篇,或在省級刊物上發表3篇以上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實用價值的論文,或有正式出版的審計理論專著、譯著(主要執筆人),或編著審計理論技術管理書籍2部以上,其中本人應承擔撰寫任務5萬字以上;
  (2)主持或承擔的大中型審計項目(主審人),有一項獲得省(廳)以上優秀審計項目獎,有三項獲市級優秀審計項目獎;
  (3)在審計工作方面業績突出,作出了突出貢獻,獲得市(廳)級政府和省級主管部門的表彰獎勵。
  上述條件中“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等;從事審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中從事審計、財經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各級別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均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
  根據鄂職改辦〔2011〕8號文件規定,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中,從事審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可申報審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評審通過取得的資格只作為本人專業技術水平、業務能力的標志,不與本人工資福利社保等待遇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