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二)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做出一定成績,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有關材料經審核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具備完成碩士學位論文的能力。
(三)須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
(四)取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
(一)網上報名
申請人在2024年9月2日-9月30日,依據《2025年湘潭大學同等學力招生目錄及學院聯系方式》(附件1),自行選擇專業。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快速入口→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網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進行注冊,按要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填寫本人基本信息、提交學位申請。
(二)資格審核與考核
申請人攜帶資格審核材料參加學院組織的資格審核和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和工作要求由相應學院另行通知。
資格審核材料包括:
①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或所獲國(境)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認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②學位認證報告(或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頁,
③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湘潭大學接受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報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
⑤《湘潭大學接受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相關要求告知書》(附件3),
⑥英語水平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⑦已發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學院組織由研究生導師組成的專家組進行考核,考核一般采取面試形式進行,考核全程錄音錄像,如有需要,學院可另開展筆試等考核形式。
(三)現場確認和信息采集
資格審核合格并且已參加復試的申請人攜帶學院簽字蓋章的《登記表》以及資格審核材料原件,于2024年10月23日-10月25日期間參加現場確認和信息采集,主要包括資格核查、現場照相和指紋采集。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資格審核表》,信息核對無誤后本人簽字確認,未采集信息不予注冊,逾期不再補采。
(四)確定錄取名單
學院根據資格審核、復試考核、信息采集等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并提交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議,10月30日前將擬錄取人員名單報送研究生院,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學院官網公布錄取名單。
錄取人員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bm.xtu.edu.cn/logout),招生項目為“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用戶名為“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網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注冊生成的“注冊ID”,初始密碼為有效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為18位數字(最后一位為X的,X為大寫),完成申請學位培養費繳納后,研究生院在國家信息平臺通過資格審核和轉入在冊庫管理,并納入學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入學報到、課程學習等事宜請及時關注相應學院官網通知。
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分為兩個階段收費,第一階段申請學位培養費在確定錄取后一次性交納,其中經濟管理類、法學專業的碩士學位2.6萬元,其他類碩士學位2.2萬。
第二階段申請學位評審和答辯費在學員通過全部考試且被批準撰寫學位論文后,在進入學位論文撰寫階段前一次性交納,費用為1.5萬元。
同等學力人員繳納申請學位培養費用后方可在國家信息平臺通過資格審核、轉入在冊庫管理,繳納申請學位評審和答辯費用后方能論文送審,同等學力人員因考試不合格、答辯未通過等原因未獲得學位,所繳費用不予退回。
第二階段繳費方式以研究生院官網(網址:https://yjsc.xtu.edu.cn/)的公告為準。
按《湘潭大學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工作實施細則》(湘大研發〔2024〕7號)執行。
(一)申請人提交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論文、專著等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所繳納費用不予退還;已發給學位證書者,撤銷其學位證書。被撤銷學位證書已注冊的,學校將予以注銷并報湖南省教育廳宣告無效,
(二)申請人在校學習期間,不享受獎助學金,不參與評獎評優,不安排住宿。
(三)我校未與任何第三方機構合作,未委托任何機構進行宣傳和招生。請勿輕信除我校(各學院)官網招生宣傳以外的其他宣傳、請勿向任何第三方交納學費,
(四)申請人只有完全達到告知書中學校規定的要求,才能申請獲得學位。
(五)申請人在向我校申請碩士學位期間,不得向其他學位授予單位提出學位申請。
附件1:2025年湘潭大學同等學力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及學院聯系方式
附件2:湘潭大學接受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報名表
附件3:湘潭大學接受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相關要求告知書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