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9.5從業人員與所在機構(P316-323)
  1.忠于職守: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行業自律規范和所在機構的各種規章制度,保護所在機構的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自覺維護所在機構的形象和聲譽。
  2.爭議處理:對所在機構紀律處分有異議時,應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申訴。
  3.離職交接:離職時,應當按照規定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帶走所在機構的財物、工作資料和客戶資源,在離職后,仍應恪守誠信、保守原所在機構的商業秘密和客戶隱私。
  4.兼職:在允許的兼職范圍內,應妥善處理兼職崗位與本職工作之間的關系,不得利用兼職崗位為本人、本職機構或利用本職為本人、兼職機構謀取不當利益。
  5.費用報銷:在外出工作時應當節儉支出并誠實記錄,不得向所在機構申報不實費用。
  6.媒體采訪:不擅自代表所在機構接受新聞媒體采訪,或擅自代表所在機構對外發布信息。
  7.舉報違法行為:對所在機構違反法律法規、行業公約的行為,有責任予以披露,同時有權利、義務向上級機構或所在機構的監督管理部門直至國家司法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