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存款
定義:指企業為取得信用卡而存入銀行信用卡專戶的款項。信用卡是銀行卡的一種。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賬戶的單位可申領單位卡,可申領若干張,單位卡賬戶的資金一律從基本戶轉入,不得交存現金,不得將銷貨收入的款項存入其賬戶;持卡人在特約單位購物、消費,但是單位卡不得用于10萬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不得支取現金;特約單位需要將當日受理的信用卡簽購單進行匯總,計算手續費和凈額,并填寫匯(總)計單和進賬單,連同簽購單一并送交收單銀行辦理進賬。
分類:按是否向發卡銀行交存備用金可分為貸記卡和準貸記卡兩類。貸記卡可直接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后還款,首月最低的還款額不得低于其當月透支金額的10%;準貸記卡的持卡人須先交存一定金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發卡銀行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透支期限最長為60天。
賬務處理:企業填寫“信用卡申請表”,連同支票和有關資料一并送存發卡銀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進賬單*9聯,借記“其他貨幣資金-信用卡”,貸記“銀行存款”;企業用信用卡購物或支付有關費用時,根據付款憑證和相關發票賬單,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其他貨幣資金-信用卡”;需續存資金時,借記“其他貨幣資金-信用卡”,貸記“銀行存款”;如不使用要銷卡時,將余額轉入基本戶,不得支取現金,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貨幣資金-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