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屬于資產類科目。
在建工程指企業固定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這一科目用于核算企業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發生的支出。
在建工程科目應當按照“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待攤支出”以及單項工程進行明細核算。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準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會計處理
1.自營工程:企業自行組織工程物資采購、自行組織施工人員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
購入工程物資時,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相關稅費進行會計處理。
領用工程物資時,將工程物資的成本轉入在建工程。
自營工程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分配工程人員薪酬等)也計入在建工程。
2.出包工程:企業通過招標方式將工程項目發包給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組織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
企業按合理估計的發包工程進度和合同規定向建造承包商結算進度款,并將相關費用計入在建工程。
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將其成本從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核算的會計科目:
工程物資:
核算企業為在建工程而準備的各種物資的實際成本。
1.借方登記企業購入工程物資的成本。
2.貸方登記領用工程物資的成本
3.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的成本。
在建工程:
核算企業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發生的支出。
1.借方登記企業各項在建工程的實際支出。
2.貸方登記完工工程轉出的成本。
3.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固定資產:
核算企業固定資產的原價。
1.借方登記企業增加的固定資產原價。
2.貸方登記企業減少的固定資產原價。
3.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期末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
累計折舊:
核算企業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
1.貸方登記企業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額。
2.借方登記處置固定資產時轉出的累計折舊額。
3.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額。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核算企業固定資產的減值金額。
1.借方登記因減值而增加的損失金額。
2.貸方登記處置固定資產時轉出的累計減值額。
3.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固定資產的累計減值額。
固定資產清理:
核算企業因出售、報廢、毀損、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價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益。
1.借方登記轉出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清理過程中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及其他費用。
2.貸方登記出售固定資產取得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
3.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
4.期末如為貸方余額,則反映企業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收益。
資產處置損益:
核算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等因出售、轉讓等原因,產生的處置利得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