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和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之間的區別:一、組成不同;二、職責不同;三、性質不同;四、表決方式不同。
一、組成不同
董事會:由董事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東會產生,少部分由成員大會(如職工代表大會)產生。董事會成員的數量根據公司的類型和規模有所不同,例如,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成員為3到13人且為單數,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為5到19人且為單數。
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由股東組成,按照法律規定認繳或實繳出資即可成為股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其它機構都由它產生并對它負責。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不可以超過200人。
二、職責不同
董事會:主要職責是執行股東會的決議,管理公司的日常經營事務。具體職權包括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等。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對股東大會負責。
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主要職責是對公司的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如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等。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不直接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三、性質不同
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負責執行股東會的決議和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體現股東意志和企業最高權力機關,對公司的重大事項進行決策。
四、表決方式不同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即按照人頭數進行表決,不考慮董事所持股份的比例。
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也就是說,占股比例較高的股東在股東會中擁有更大的話語權和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