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相應結轉與所售股權相對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情況下,出售所得價款與處置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處置損益。
  
  投資方全部處置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時,原權益法核算的相關其他綜合收益應當在終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時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進行會計處理,因被投資方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而確認的所有者權益,應當在終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全部轉入當期投資收益。投資方部分處置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剩余股權仍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原權益法核算的相關其他綜合收益應當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處理并按比例結轉,因被投資方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而確認的所有者權益,應當按比例結轉入當期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