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權益法核算
投資損益的確認
逆流交易
1.對于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向投資企業出售資產的逆流交易,在該交易存在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的情況下(即有關資產未對外部獨立第三方出售或被消耗),投資企業在采用權益法計算確認應享有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投資損益時,應抵消該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的影響。當投資企業自其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購買資產時,在將該資產出售給外部獨立第三方之前,不應確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應該交易產生的損益中本企業應享有的部分。
例:甲在按權益法確認應享有乙公司2009年的凈利潤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PS:投資方與其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發生的無論后死順流交易還是逆流交易產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失,其中屬于所轉讓資產發生減值損失的,有關未實現內部交易損失不應予以抵消。
2.投資方與聯營、合營企業之間發生投出或出售資產的交易,該資產構成業務的,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聯營、合營企業向投資方出售業務的,投資方應全額確認與交易相關的利得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