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
轉換形式 | 個別報表 | 合并報表 |
(1)公允價值計量轉換為權益法 | 原投資調整到公允價值 | |
(2)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非同一控制) | 保持原投資賬面價值 | 原投資調整到公允價值 |
(3)公允價值計量轉換為成本法(非同一控制) | 購買日原投資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相等 | 因個別報表原投資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等,所以合并報表無需調整 |
(4)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 剩余投資追溯調整權益法賬面價值 | 剩余投資調整到公允價值 |
(5)權益法轉換為公允價值計量 | 剩余投資調整到公允價值 | |
(6)成本法轉換為公允價值計量 | 剩余投資調整到公允價值 | |
(1)-(3)為上升,(4)-(6)為下降。涉及到公允價值計量轉換,則需要在個別報表上調整到公允價值,在合并報表中無需調整。
一、公允價值計量轉權益法核算
轉換后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轉換日原投資公允價值+新增投資的公允價值
原持有的股權投資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以及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應當轉入改按權益法核算的當期損益。
二、權益法核算轉公允價值計量
1.處置部分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
2.原權益法核算確認的全部其他綜合收益(假定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其他綜合收益均可結轉到損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投資收益
或相反分錄
3.原權益法核算確認的全部資本公積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
或相反分錄
4.剩余股權投資轉換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或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換日公允價值)
貸:長期股權投資(剩余投資賬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