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頓網校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經濟法》預習練習:發行優先股。
單項選擇題
甲股份有限公司準備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發行前的普通股股份總數是5000萬,凈資產額是8000萬,優先股的票面股息率是10%,股息可累積到下一會計年度,章程規定公司連續3個會計年度不支付股息,優先股股東才有權出席股東大會。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公司擬發行的優先股股份數不得超過4000萬
B、公司籌資金額不得超過5000萬
C、若發生表決權恢復的事項,優先股股東的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所欠股息
D、章程規定“公司連續3個會計年度不支付股息的情況下,優先股表決權才恢復”符合法律規定
【正確答案】 C
【知 識 點】 本題考核發行優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