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的存貨
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通過購買而取得的存貨的初始成本由采購成本構成。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
(1)購買價款,是指企業購人材料或商品的發票賬單上列明的價款,但不包括按規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2)相關稅費,是指企業購買、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貨所發生的消費稅、資源稅和不能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等。
(3)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即采購成本中除上述各項以外的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如在存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倉儲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人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這些費用能分清負擔對象的,應直接計人存貨的采購成本;不能分清負擔對象的,應選擇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計入有關存貨的采購成本。分配方法通常包括按所購存貨的重量或采購價格的比例進行分配。
但是,對于采購過程中發生的物資毀損、短缺等,除合理的損耗應作為存貨的“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計入采購成本外,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①應從供貨單位、外部運輸機構等收回的物資短缺或其他賠款,沖減物資的采購成本;②因遭受意外災害發生的損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損耗,不得增加物資的采購成本,應暫作為待處理財產損溢進行核算,在查明原因后再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