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教育與適當性管理
1.投資者教育
投資者教育主要是對投資者進行證券法規宣傳、證券知識普及、證券交易風險揭示和證券公司基本信息公示等。
2.適當性管理
證券公司應當根據客戶財務與收入狀況、證券專業知識、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年齡等情況,在與客戶簽訂《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時,對客戶進行初次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以后至少每兩年根據客戶證券投資情況等進行一次后續評估,并對客戶進行分類管理,分類結果應當以書面或電子形式記載、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