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資產管理業務中客戶的權利與義務
一、客戶的權利
根據《試行辦法》的規定,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客戶主要享有以下權利: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按投入資金占集合資產計劃資產凈值的比例分享投資收益。
(2)根據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參與和退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3)知情的權利。
二、客戶的義務
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客戶主要承擔以下義務:
(1)按合同約定承擔投資風險。
(2)保證委托資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
(3)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4)不得轉讓有關集合資產管理合同或所持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份額。
(5)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管理費、托管費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