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并購重組市場化改革不斷推進,市場日趨活躍,上市公司對并購重組監管政策法規的咨詢需求日益增多。為便于上市公司就并購重組進行法規政策咨詢,我們梳理了目前的咨詢機制,進一步明確如下:
  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信息披露業務辦理流程》、深圳證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號—重大無先例事項相關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申請停牌并發布相關公告后,可以通過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專用咨詢通道就交易方案涉及的無先例或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項進行政策咨詢、方案論證。滬深交易所對于較為復雜、難以判斷的問題,來函征求我會上市部意見,我會上市部研究后,將有關意見反饋給交易所,由交易所答復上市公司。這是目前并購重組工作中的主要咨詢機制。
  除上述方式外,對于確需當面交流溝通的,上市公司在申請停牌后,由上市公司或財務顧問事先來函申請,我會上市部根據具體情況安排接待來訪、當面咨詢。
  中介機構就一般法規政策問題進行咨詢的,在咨詢中不得涉及具體項目或公司。投資者咨詢并購重組法規政策的,應當通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35號》公布的“12386”中國證監會熱線統一辦理。涉及信訪投訴或舉報的,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信訪工作規則》、《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舉報工作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為暢通咨詢渠道,我會上市部已開通并購重組咨詢專用郵箱,下一步將探索建立高效的并購重組政策咨詢信息系統,優化與上市公司之間的溝通方式與渠道,進一步提高咨詢工作的及時性、有效性,為市場相關主體及時詢問、解決重大疑難問題提供便利。
  文章來源:中國證監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