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權(Franchising)是指由權力當局授予個人或法人實體的一項特權。國際特許經營協會(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認為: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對受許人經營中的經營訣竅和培訓的領域,特許人提供或有義務保持持續的興趣;受許人的經營是在由特許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個共同標記、經營模式和過程之下進行的,并且受許人從自己的資源中對其業務進行投資。
 
特許經營權
 
  特許經營權是指有權利當局授予個人或法人實體的一項特權。國際特許經營協會認為: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對受許人經營中的經營訣竅和培訓的領域,特許人提供或有義務保持持續的興趣;受許人的經營是在由特許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個共同標記、經營模式和過程之下進行的,并且受許人從自己的資源中對其業務進行投資。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將自己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技術秘密、配方、經營管理模式等無形資產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人(受許人)使用,按照特許人統一的經營模式從事經營活動,并向被特許人收取費用的經營形式。
  在我國,特許經營權又叫特許經營權,通常有兩種形式:一是由政府機構授權,準許特定企業使用公共財產,或在一定地區享有經營菜種特許業務的權利,如準許航空公司在政府規定的航線上,利用國有的機場設施,經營客貨運業務;二是一家企業有期限地成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專利權、專有技術等專有權利,按照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人支付相應費用。高頓網校探討的是后一種特許經營形式。評估特許經營機會時,一方面,通常的商業知識仍然重要,另一方面,投資者需要了解特許經營的不同之處。
  1.固定的特許經營條款幾乎所有的特許經營協議都有固定的期限。除非受許人嚴重不能履行義務,大多數特許人在期限到來時都會展期。
  2.發展日程表當受許人獲得特定區域特許權--通常稱作地區特許或總特許時,特許人通常會堅持受許人履行雙方同意的區域發展日程表。這意味著受許人必須在一定年限內發展商定數目的特許店。
  3.知識產權特許經營的主要條款之一是知識產權的使用。大多數特許人對如何使用他們的知識產權都有非常特別和具體的要求。這包括受許人在經營中須采用特許人的企業標識,有時為達到統一標準,受許人可能必須從海外購買物品和設備。
  4.次特許的權利獲得地區特許或總特許的權利并不說明其擁有次特許的權利。這意味著未獲得次特許權的受許人只能在其所在地直接經營其所有的店鋪。
 
特許經營權的類型
 
  特許經營的種類按不同的劃分方法,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1、按資金投入
  按所需資金投入可分為工作型特許經營、業務型特許經營和投資型特許經營。工作型特許經營只要加盟者投入很少資金,有時甚至不需要營業場所。業務型特許經營一般需要購置商品、設備和營業場所,如沖印照片、洗衣、快餐外賣等,所以需要較大的投資。投資型特許經營需要更多的資金投資,如飯店等。
  2、按交易形式
  按交易形式劃分,可分為四種:制造商對批發商的特許經營;制造商對零售商的特許,如石油公司對加油站之間的特許;批發商對零售商的特許,如醫藥公司特許醫藥零售店;零售商之間的特許,如連鎖集團利用這一形式招募特許店,擴大經營規模。
  3、按加盟者性質
  按加盟者性質劃分,可分為區域特許經營、單一特許經營和復合特許經營。區域特許經營是指加盟者獲得一定區域的獨占特許權,在該區域內可以獨自經營,也可以再授權次加盟商。單一特許經營是指加盟商全身心地投入特許業務,不再從事其他業務。復合特許經營是指特許經營權被擁有多家加盟店的公司所購買,但該公司本身并不卷入加盟店的日常經營。
  4、按加盟業務
  按加盟業務劃分,可分為轉換型特許經營和分支型特許經營。前者是加盟者將現有的業務轉換成特許經營業務,特許商往往利用這種方式進入黃金地帶。后者則是加盟商通過傳統形式來增加分支店,當然需要花費更多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