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積(Statutory surplus reserve),一般是指國家規定企業必須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提取比例為10%。企業凈利潤和法定比例計提的盈余公積。當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金額達到企業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積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法定盈余公積的用途:
  1.彌補公司虧損;
  2.擴大公司生產經營;
  3.轉增公司資本(轉增時所留存的該科目余額不得少于轉增前注冊資本的25%)
 
法定盈余公積提取
 
  法定盈余公積怎么提取?
  1、計算年度末公司凈利潤
  根據企業收益表中計算出的凈利潤,凈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投資收益(-投資損失)+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所得稅費用
  2、計算本年度應計提法定盈余公積
  計提法定盈余公積=凈利潤×提取比例(10%)
  例如某企業2019年年度凈利潤為1000萬,則本年度應計提法定盈余公積=1000*10%=100萬
  3、編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100萬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