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增值稅是“應交稅費”的二級明細科目,該科目專門用來核算未繳或多繳增值稅的,平時無發生額,月末結賬時,當“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為貸方余額時,為應繳增值稅,應將其貸方余額轉入該科目的貸方,反映企業未繳的增值稅;當“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為多交增值稅時,應將其多繳的增值稅轉入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多繳的增值稅。
未交增值稅
"未交增值稅"與"應交增值稅"有什么區別?
1、處理方式不同
未繳增值稅,按年計算,按月或者按季預繳。z每月月底,公司應將成本和稅收項目余額記入“年度利潤”借方,將收入項目余額記入“年度利潤”貸方。
增值稅應納稅額認為,所得稅會計的主要目的應當是確認和衡量會計和稅法差異對企業未來經濟利益流入或流出的影響。從收入成本的角度來看,收益表債務法認為應首先考慮直接確認與交易或事件有關的收入和支出。
2、范圍不同
未繳增值稅包括:行政人員、技術人員、購買、保管和駕駛各種機器車輛的人員、到達現場倉庫前搬運和卸載物資的工人、專家的工資、醫務人員和由建筑管理費或非業務費用支付的其他人員。
增值稅應付額包括:從事設計、裝飾、安裝、制圖測試、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演講、新聞、表演、廣告、技術服務、推薦服務、經紀服務、代理服務的個人;以及其他服務。
3、影響因素不同
未繳增值稅是直接影響市場規模的一個重要因素。財政年度一方面受到宏觀經濟條件的影響,另一方面又受到國民收入分配政策和消費政策的影響。
增值稅直接決定了消費者購買力的水平。
“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月份終了自“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的未交增值稅額。月份終了自“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的多交增值稅額也在“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
企業發生當月上交上月未交的增值稅的情況,應在“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其賬務處理是:繳納時,借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
“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期末可無余額,也可能有余額,可能是貸方余額,也可能是借方余額。
“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期末如借方余額,則反映企業多交的增值稅額。